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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工作推进制度指月度重点工作推进制度。
声誉风险信息报送内容包括各种可能危及本行声誉的相关事件。信息报送应先书面报告,后口头报告。
媒体单位采访坚持归口管理原则,统一归口总行、分行综合部管理。
各行(部)主要负责人为行政公章管理和使用的第一责任人,综合部主要负责人和公章管理人员为行政公章管理和使用的法律责任人,批准使用行政公章人员应对所批准用印负责。部门印章的管理责任为部门主要负责人。
对行(部)、事业部提交的需用印的非标准合约文本,总行相关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牵头完成审核审查成为标准合约规范文本模板并上挂到“印章综合管理系统”,对特别紧急事项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缩短审批上挂时限。
定期现场检查制度是指(除董办外)各行、部每季度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对所辖分支机构的现场检查活动。
部门印章不得对外使用,特殊情况须对外使用部门印章的,须先经分管行领导批准,再报送法律合规部备案事前报备,部门印章的使用由该部门负责人批准。
除定期的全面风险管理情况汇报外,各分支机构、各专业条线、总行各部门以及全行员工在日常经营活动中发现风险隐患或遇到风险事件时,原则上实行纵向及时逐级上报与横向及时沟通方式,但遇突发事件,可以越级直接报告总行董事长、行长,但应及时向总行风险管理部门以及该风险发生领域的总行直管部门及时补报。
我行印章管理中规定,印章的领用和回收必须坚持双人领取制度,且风险管理条线进行监督。
事业部内任管理职务的人员调整,按照“四不”原则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