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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营业网点发生柜台业务应急预案处置范围内的系统类突发事件后,应立即上报分行运营管理部及分行信息科技部;当营业网点发生柜台业务应急预案处置范围内的服务类突发事件后,应立即上报分行运营管理部及相关工作主管部门。同时,分行应在结算管理系统中进行登记。
当营业网点的突发事件达到Ⅱ级以上时,分行运营管理部应立即报送总行柜台业务应急领导小组,同时通知分行相关部门。
各分行应指定专人,负责柜台业务应急事件的联络和具体协调组织工作。分行人员未经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或应急工作办公室的授权,不得擅自向公众发布应急事项的信息。
当营业网点突发事件达到I级,总行应急领导小组需在当日营业结束前上报监管机构。
由于核心业务系统主机和备机均受到突发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正常办理存款业务,应按照核心业务系统Ⅰ级应急事项的处理方法进行处理。
动态密码锁应急模式是指通过ATMC、PDA等实时传输数据的通信模式,通过自助设备端将锁具端操作时所采集用户号、指纹、密码信息传送动态密码锁管理系统,与加钞任务设置信息进行一致性、有效性的交互验证,验证通过自动完成开锁。
密码锁管理系统采用用户加密码方式登录,初次登录后系统强制修改密码,每个月应至少更换一次密码。
动态密码锁系统的转授权按照“谁授权、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转授权人员与被转授权人员均应认真做好业务的审核与操作。
总行管理员、分行管理员和加钞管理员因临时离岗,可将权限转授权给本机构密码锁管理系统中的其他人员,归岗后应及时收回转授权权限。
动态密码锁新增自助设备机具、锁具时,由加钞管理员负责机具、锁具信息的录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