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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正常行车第37项第三十八项 发现降弓标或降弓手信号时作业程序》:司机运行中发现降弓标或降弓手信号时,应立即断电降弓,并鸣示途中降弓信号回示,注意瞭望接触网状态。
《非正常行车第37项第三十七项 电力机车弓网异常时处理程序》:司机接到列车调度员发布的停电命令后,必须确认命令中“接触网已停电,准许采取安全措施后进行登顶作业”的内容。
《第三十七项 电力机车弓网异常时处理程序》:牵引供电馈线发生跳闸时,电力机车司机根据车站值班员(列车调度员)的通知重点检查机车。
《第三十六项 无线调车灯显设备故障时处理程序》:无线调车灯显设备故障时,经车务、机务共同排查,属接口盒问题的,由机车乘务员按规定填报“LKJ故障反馈单”,并通知本车间值班干部(指导司机),机务值班干部(指导司机)及时通知电务部门组织处理;
《第三十五项 STP设备故障处理程序》:遇STP设备运用中发生故障,机车乘务员应急处理后仍无法恢复时,机车乘务员应立即向调车区长(车站值班员)报告。
《第三十一项 LKJ故障时作业程序》:LKJ故障时,司机使用列车无线调度通信设备向车站值班员或列车调度员报告。
《第二十八项 机车综合无线调度通信设备(CIR)故障时作业程序》:机车综合无线通信设备(CIR)故障时,如GSM-R手持终端及无线对讲设备也不能进行通话,司机应在前方站停车报告。
《第二十八项 机车综合无线调度通信设备(CIR)故障时作业程序》:机车综合无线通信设备(CIR)故障时,北京局集团公司管内运行时可以不要调度命令。
《第二十八项 机车综合无线调度通信设备(CIR)故障时作业程序》:机车综合无线通信设备(CIR)故障时,司机应使用GSM-R手持终端或无线对讲设备与列车调度员(车站值班员)等行车人员联系,办理行车通信业务。
《第二十七项 机车信号故障时作业程序》:机车信号故障,最高以不超过25km/h的速度维持运行至前方车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