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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八项 发生车辆热轴(严重抱闸)时处理程序:客、货运列车司机接到车辆“激热”预报停车通知时,要采用常用制动停车。
第五十八项 发生车辆热轴(严重抱闸)时处理程序:运行中司机接到车站或其他相关人员车辆热轴(疑似抱闸、严重抱闸)需停车的通知后,必须采用常用制动立即停车,并通知车辆乘务员。
第五十七项 发生机车热轴时处理程序:看守机车司机(副司机)负责在邻近正线一侧机车侧窗处对来车方向进行监护,发现有列车开来时,及时通知避车。
第五十七项 发生机车热轴时处理程序:在报警处置上要遵循“宁可错停、不可盲行、尽可能不阻塞区间”的原则。
第五十六项 列车发生火灾、爆炸处理程序:列车需要分隔甩车时,应根据风向及货物性质等情况而定。按列车前进方向,先甩下列车后部的未着火车辆,牵引着火车辆前行50m以上,再甩下着火车辆,然后牵引机车后部未着火车辆再前行50m以上至安全地段停车。
第五十六项 列车发生火灾、爆炸处理程序:运行中司机接到列车发生火灾、爆炸要求停车的通报或发现本列车着火时,应立即停车。停车地点应尽量避开特大桥梁、长大隧道、架空高压线、重要设施及建筑物,选择便于旅客疏散的地点,条件具备时将列车停在靠近道口或有水源处所。
第五十一项 列车需在站内移动时的处理程序:动车组以外的旅客列车:因故未完全停靠站台,司机立即向车站值班员(列车调度员)报告停车情况,严禁擅自动车。
第五十五项 机车发生火灾处理程序:在积极扑救火灾的同时,按规定组织人员做好机车、车辆的防溜和防护工作。
第五十五项 机车发生火灾处理程序:不能扑灭时,应立即停车。停车地点应尽量避开特大桥梁、长大隧道、架空高压线、重要设施及建筑物,选择便于旅客疏散的地点,条件具备时将列车停在靠近车站或有水源处所。
第五十五项 机车发生火灾处理程序:火情较小,使用机车灭火器扑灭后,具备维持运行条件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维持运行或到前方站停车处理,运行中要不间断瞭望,严格按信号显示要求行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