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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贵州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联社履职情况监管评价的通知》(贵金办发〔2024〕51号),各监管分局要综合运用非现场监测、现场检查、日常调研、前期发现问题等信息,不断提高评价质量,充分反映审计中心履职方面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审计监督及风险防控处置指导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对于履职评价发现的问题,省联社和各审计中心要立查立改。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贵州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联社履职情况监管评价的通知》(贵金办发〔2024〕51号),各监管分局、省联社、各审计中心要严格评价标准,做实做细打分工作,要素得分应有充分的事例和论据支撑,评分理由要在履职评价打分表中充分反映,涉及资产质量相关指标的,以返算隐性不良后的数据为准。对( )的,一律从严调降评分。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贵州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联社履职情况监管评价的通知》(贵金办发〔2024〕51号),2023年度省联社履职情况监管评价工作的评价程序包括: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贵州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联社履职情况监管评价的通知》(贵金办发〔2024〕51号),45分(含)至60分为第几级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贵州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联社履职情况监管评价的通知》(贵金办发〔2024〕51号),60分(含)至75分为第几级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贵州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联社履职情况监管评价的通知》(贵金办发〔2024〕51号),2023年度省联社履职情况监管评价工作的评价打分模块,各评价要素按百分制打分,乘以要素权重后,得出评价类别得分。评价类别得分乘以类别权重后,得出省联社履职评价得分。
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贵州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度省联社履职情况监管评价的通知》(贵金办发〔2024〕51号),2023年度省联社履职情况监管评价工作的评价内容包括:
根据《省联社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农村信用社反洗钱工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黔农信办发〔2019〕312号),各行社( )明确专人作为反洗钱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联络员。
根据《省联社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农村信用社反洗钱工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黔农信办发〔2019〕312号),各行社( )作为行社反洗钱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机构,统一组织和领导行社反洗钱工作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根据《省联社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农村信用社反洗钱工作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黔农信办发〔2019〕312号),本预案所指其他类事件,是指由于发生水灾、雷击、地震等不可抗力因素,以及爆炸、垮塌等灾难性事故或其他原因导致反洗钱工作相关业务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事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