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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低于45km/h的限速,装备LKJ的动车组列车,限速命令已写入IC卡时,动车组列车司机应根据调度命令在限速地段前一办客站改按LKJ方式运行,司机按限速调度命令和LKJ设置控制列车通过限速地段。
遇实际限速与运行揭示调度命令(临时限速调度命令)限速相符,而列控限速归档造成列控限速与运行揭示调度命令(临时限速调度命令)限速不符时,列车调度员必须向动车组列车司机发布临时限速调度命令。
如调度命令的限速值低于列控车载设备显示的目标速度时,动车组列车司机应按人工控制列车运行。
当未装备LKJ的动车组列车在CTCS-0/1级区段按机车信号模式运行时,列车按地面信号机显示运行,最高运行速度不超过80km/h。低于80km/h的限速按调度命令执行,线路允许速度低于80km/h的区段由司机控制列车运行速度。
动车组列车按隔离模式运行时,运行速度不超过40km/h。在越过接触网分相有困难的特殊情况下,列车调度员可根据司机请求发布口头指示,列车以不超过80km/h的速度越过接触网分相。
列车在区间停车需下车处理时,列车调度员发布邻线列车限速160km/h及以下的调度命令,限速位置按停车列车位置前后各2km确定。
动车组重联时,被控动车组应退出占用,主控动车组使用隔离模式与被控动车组连接。
两列动车组重联或解编时,由动车组机械师负责引导,司机无需确认。
登乘机车、动车组司机室的人员,在不影响乘务人员工作的前提下,经检验准许后方可登乘。
CTCS-3级列控车载设备按CTCS-2级控车时的模式有完全监控、引导、目视行车、调车、休眠、隔离和待机等模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