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64.<通用>某海事管理机构执法人员甲、乙对A船进行检查时,发现A船存在配员不足的违法行为,甲、乙对A船配员不足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制作了询问笔录和勘验笔录,立案审批后经过调查,甲发现A船所有人为丙,丙为乙父。甲提醒乙应当回避,乙遂向单位提出回避申请并被批准。(1)本案中甲、乙对A船检查调查时有何不当之处?(2)甲、乙制作的询问笔录和勘验笔录是否有效应该如何确定?
答案解析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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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6.<通用>《裁量基准》关于内河海事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中对同一违法行为,地方自由裁量基准设定了更严格处罚标准的,优先适用本《裁量基准》。( )
255.<通用>对规定无需配备船长的船舶,可以按照实际负责管理、指挥和操纵船舶的驾驶人员视作船长实施行政处罚。( )
254.<通用>在送达《海事行政处罚通知书》时,当事人要求陈述申辩的,应当制作询问笔录,如实记录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意见。( )
253.<通用>未公布设置地点的,海事管理机构通过电子技术监控设备的记录信息不得作为实施行政处罚的证据。( )
252.<通用>上级海事管理机构可以指定下级海事管理机构将案件移送辖区其他海事管理机构办理。( )
251.<通用>《海事行政处罚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初次违法是指当事人在我国管辖水域,两年内首次实施某一海事违法行为被海事管理机构查处的。同一海事违法行为,有多个处罚对象的,应分别认定是否为初次。( )
250.<通用>当事人采取远程方式办理行政处罚的,为方便当事人快速办理,可不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 )
249.<通用>拟对当事人予以行政处罚的,执法人员应当制作《海事违法行为通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处罚内容,并告知当事人有权在收到该通知书之日起五日内进行陈述和申辩。( )
248.<通用>海事处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 )
247.<通用>当事人通过邮寄方式向海事管理机构放弃陈述、申辩权利的,海事管理机构应当核实提供人的身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