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本题考查刑事诉讼法中的**级别管辖**制度。我们需要逐一分析各个选项,找出说法**错误**的选项。
### 1. 法律依据梳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
*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
*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1. 危害国家安全案件、恐怖活动案件;
2. 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 **关于外国人犯罪**:过去法律规定外国人犯罪由中院管辖,但现行法律已修改。除非属于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或可能判处无期、死刑的情形,否则普通外国人犯罪案件可由基层法院管辖。
* **关于管辖权转移(向下移交)**:中级人民法院受理了认为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后,如果审理认为不需要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可以**依法审理,不再交基层人民法院审理(即“就高不就低”原则,一旦中院受理,通常不再下放,除非有特定程序规定,但主流司法解释倾向于中院继续审理以提高效率及避免推诿,且旧法曾有不同规定,需结合最新司法解释判断。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五条: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同级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后,认为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应当依法审判;认为不需要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可以**依法审判,**不再交基层人民法院审判**。)
### 2. 选项逐一解析
**A. 甲涉嫌间谍案,其犯罪情节轻微,可以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 **分析**:间谍案属于**危害国家安全案件**。
*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危害国家安全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
* **结论**:无论情节是否轻微,危害国家安全案件的一审管辖权法定属于中院,基层法院无权管辖。
* **判定**:该说法**错误**。
**B. 乙(美国籍)和丙(中国籍)涉嫌共同盗窃2万元人民币,全案由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 **分析**:本案为普通盗窃案,金额2万元通常不属于“数额特别巨大”或情节特别严重导致可能判处无期徒刑的情形。
* **法律依据**:现行《刑事诉讼法》并未规定所有涉外案件均由中院管辖。只有当涉外案件属于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或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时,才由中院管辖。普通的涉外盗窃案,应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 **结论**:全案应由基层法院审理,而非中院。
* **判定**:该说法**错误**。
**C. 丁涉嫌故意伤害案,某市检察院认为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而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后,认为不需要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应当交基层法院审理**
* **分析**:涉及中院受理后的管辖权处理。
* **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同级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后,认为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应当依法审判;认为不需要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可以依法审判,不再交基层人民法院审判**。”
* **结论**:中院受理后,即使认为量刑低于无期,也**可以**自己审理,而不是“应当”移交基层法院。法律旨在防止案件在法院之间来回移送,提高诉讼效率。
* **判定**:该说法**错误**。
**D. 戊(英国籍)涉嫌组织、领导恐怖活动组织案,中级人民法院可以将此案交给基层法院审理,也可以自己审理**
* **分析**:本案涉及两个关键点:①外国人犯罪;②恐怖活动案件。
* **法律依据**:
1. 《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恐怖活动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
2. 级别管辖是法定管辖,具有强制性。对于法定由中院管辖的案件,中院**必须**审理,不能随意下放给基层法院。虽然在极特殊情况下存在指定管辖或管辖权转移,但对于法定的中院一审案件(如恐袭、国安、无期死刑),原则上不得交由基层法院一审,除非经过严格的指定管辖程序且符合法律规定,但选项中表述为“可以...也可以...”,暗示了一种随意的选择权,这违反了级别管辖的法定性。更准确地说,恐怖活动案件法定由中院管辖,基层法院无管辖权,因此中院不能简单地将案件“交给”基层法院审理(即不能通过简单的移交改变法定级别管辖)。
* *补充说明*:虽然《刑诉解释》允许上级法院在必要时将本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交下级法院审判,但这通常针对的是“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这类因量刑预测变化而产生的情形,或者基于特殊情况。但对于**危害国家安全**和**恐怖活动**这两类特定性质案件,因其政治敏感性和复杂性,法律明确划归中院,实践中极少且通常不允许下放至基层。即便理论上存在指定管辖的可能性,选项D的表述“可以将此案交给基层法院审理”容易被解读为常规操作,这与恐怖活动案件严格由中院管辖的立法精神不符。在单选题或多选题的语境下,相较于其他选项的明显错误,D选项也是错误的,因为恐怖活动案件法定属于中院管辖,基层法院没有初始管辖权,中院不应随意下放。
* **结论**:恐怖活动案件法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基层人民法院无权管辖,因此中院不能随意将其交给基层法院审理。
* **判定**:该说法**错误**。
### 3. 最终结论
题目要求选出**错误**的说法。
* A 错误:危害国家安全案应由中院管辖。
* B 错误:普通涉外刑事案件由基层法院管辖。
* C 错误:中院受理后认为不需判无期的,可以自行审理,不再交基层法院。
* D 错误:恐怖活动案件法定由中院管辖,不得随意交基层法院审理。
因此,A、B、C、D 四个选项的说法均错误。
**正确答案:AB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