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本题考查刑事诉讼中关于鉴定的相关法律规定。我们需要逐一分析各个选项的法律依据,找出说法**错误**的选项。
**1. 分析选项 A:**
* **内容**:鉴定的时间不计入办案期限。
*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
* **解析**:法律仅规定**精神病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而对于其他类型的鉴定(如法医临床鉴定、物证鉴定等),其时间通常是计入办案期限的。选项 A 将所有鉴定的时间都排除在办案期限之外属于以偏概全,表述错误。
* **结论**:选项 A 说法错误,符合题意。
**2. 分析选项 B:**
* **内容**:多人参加鉴定,鉴定人有不同意见的,应当注明。
*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多人参加的鉴定,对鉴定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当注明。”
* **解析**:该选项表述与法律规定完全一致。当多名鉴定人共同进行鉴定时,如果意见不一致,必须在鉴定意见书中如实注明不同意见,以保障鉴定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 **结论**:选项 B 说法正确,不符合题意。
**3. 分析选项 C:**
* **内容**:需要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应当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
* **法律依据**: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为了查明案情,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应当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指派、聘请鉴定人,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 **解析**: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属于重要的侦查行为,审批权限较高,通常需要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而非仅仅是“办案部门负责人”。办案部门负责人(如刑警大队大队长)通常无权直接批准聘请鉴定人。
* **结论**:选项 C 说法错误,符合题意。
**4. 分析选项 D:**
* **内容**:辩护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经人民法院依法通知的,公安机关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
*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三款规定:“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人民法院认为鉴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经人民法院通知,鉴定人拒不出庭作证的,鉴定意见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 **解析**:在审判阶段,如果控辩双方对鉴定意见有异议,且法院认为有必要,鉴定人确实有义务出庭作证。这是庭审实质化的要求,也是确保证据质证权利的重要体现。
* **结论**:选项 D 说法正确,不符合题意。
**综上所述:**
* 选项 A 错误,因为只有精神病鉴定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
* 选项 C 错误,因为聘请鉴定人需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而非办案部门负责人。
* 选项 B 和 D 说法正确。
题目要求选出**错误**的选项。
**正确答案:A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