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4.市生态环境局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 )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A
90日
B
3个月
C
一年
D
两年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B
解析:
这道题考查的是行政法中关于**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期限**的规定。
### 解析过程:
1.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应当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本章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 **选项分析**:
* **A. 90日** 和 **B. 3个月**:虽然在实际天数上两者非常接近,但在法律条文的表述中,明确使用的是“三个月”这一时间单位。在法律考试中,通常严格遵循法条原文的表述。此外,“3个月”是法律规定的标准术语。
* **C. 一年** 和 **D. 两年**:这两个期限不符合《行政强制法》对于非诉行政执行申请期限的规定。
3. **结论**:
市生态环境局作为没有直接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通常情况下,环保局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在当事人复议或诉讼期限届满后仍不履行义务时,应在**3个月**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因此,正确答案是 **B**。
相关知识点:
届满3个月可申请强执
题目纠错
2025年安徽省行政执法资格认证通用法律知识考试题库(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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