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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四川省分行反假货币管理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版)第六十六条()元及以上券别必须使用现金清点类设备全额机械清分,()元及以下券别如不适合机械清分的,可组织手工清分。其中,营业机构柜员对收入现金进行手工挑剔、鉴伪后付出的行为是办理业务的必要步骤,不属于手工清分范围。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四川省分行反假货币管理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版)第五十八条反假货币专业能力继续培训按培训内容包括理论知识培训与实操技能培训。 (一)理论知识培训:由一级分行统一培训,每年举办1—2次培训及考试。每人、每年累计培训时长不少于()小时。各二分也可结合辖内情况开展培训。 (二)实操技能培训:由一级分行统一组织,各二分具体实施,每年至少举办1次培训及考试。每人、每年累计培训时长不少于()小时。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四川省分行反假货币管理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版)第五十五条各分行应结合培训安排、辖内现金从业人员数量、测评合格证到期等因素合理制定反假货币专业能力年度培训计划(附件4),避免人员缺培、漏培、过度集中参培。培训计划经邮、银协商确定后,于每年()前报备省分行。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四川省分行反假货币管理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版)被收缴人对鉴定机构作出的鉴定结果有异议的,鉴定机构应当告知被收缴人可以在收到《货币真伪鉴定书》 之日起()日内向所在地的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申请再鉴定。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四川省分行反假货币管理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版)鉴定机构应当自受理鉴定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并出具《货币真伪鉴定书》。
营业机构、业务库收缴假币全过程必须在监控下实施。监控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个月。
与客户发生假币纠纷的机构,应按规定流程和形式提供相应业务记录,包括业务凭证、冠字号码记录和业务录像等资料。冠字号码记录和业务录像的保存时间均不少于()个月。
根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四川省分行反假货币管理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版)规定,各级财务会计部门负责()
根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四川省分行反假货币管理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版)规定,第十二条各级科技部门职责不包括()。
根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四川省分行反假货币管理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版)规定,各级安全保卫部门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