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基础设施费
B、 公共配套设施费
C、 土地拆迁补偿费
D、 建筑安装工程费
答案:ABCD
解析:解析:房地产开发成本包括士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等。
A、 基础设施费
B、 公共配套设施费
C、 土地拆迁补偿费
D、 建筑安装工程费
答案:ABCD
解析:解析:房地产开发成本包括士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等。
A. 1.4
B. 1.6
C. 2.35
D. 2.6
解析:解析:应纳消费税=(37.44-17.55)÷(1+13%)×5%+11.7÷(1+13%)×5%=1.4(万元)。
A. 远洋运输的程租、期租业务
B. 远洋运输的光租业务
C. 航空运输的湿租业务
D. 航空运输的干租业务
解析:解析:选项A,C:属于交通运输业服务,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9%。
A. 水力发电
B. 火力发电
C. 家庭生活取用水
D. 超过规定限额的农业生产取用水
解析:解析:选项 AB 对水力发电和火力发电贯流式(不含循环式)冷却取用水按照实际发电量征税;选项 C,家庭生活和零星散养、圈养畜禽饮用等少量取用水的不征收资源税。
A. 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为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价格,包括应交付的货币以及实物、其他经济利益对应的价款
B. 土地使用权互换、房屋互换,为所互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价格之和
C. 土地使用权赠与、房屋赠与以及其他没有价格的转移土地、房屋权属行为,为税务机关参照土地使用权出售、房屋买卖的市场价格依法核定的价格
D. 纳税人申报的成交价格、互换价格差额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由税务机关依照《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核定
解析:解析:选项B,土地使用权互换、房屋互换,为所互换的土地使用权、房屋价格的差额。
A. 房地产企业用建造的该项目房地产安置回迁户的,安置用房视同销售处理,按照规定确认收入,同时将此确认为开发项目的拆迁补偿费
B. 房地产企业用建造的该项目房地产安置回迁户,回迁户支付给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补差价款,计入拆迁补偿费
C. 开发企业采取异地安置,异地安置的房屋属购入的,以实际支付的购房支出计入本项目的拆迁补偿费
D. 货币安置拆迁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凭合法有效凭据计入拆迁补偿费
解析:解析:选项B:房地产企业用建造的该项目房地产安置回迁户,房地产开发企业支付给回迁户的补差价款,计入拆迁补偿费;回迁户支付给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补差价款,应抵减本项目拆迁补偿费。
A. 一次性在税前扣除
B. 按奶牛寿命在税前分期扣除
C. 按直线法以不低于3年的折旧年限计算折旧税前扣除
D. 按直线法以不低于10年的折旧年限计算折旧税前扣除
解析:解析:生产性生物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外购奶牛属于畜类生产性生物资产,最低折旧年限为3年。
A. 65
B. 305
C. 665
D. 3165
解析:解析:记载资金的账簿,按增加实收资本金额0.5‰贴花;其他账簿和专利证按件贴花5元,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自2018年5月1日起,对按万分之五税率贴花的资金账簿减半征收印花税,对按件贴花五元的其他账簿免征印花税。应纳印花税=120×0.5‰×50%×10000+1×5=305(元)。
A. 纳税人租入不动产,既用于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又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B. 社会团体收取的会费,免征增值税
C. 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提供的贷款服务以2018年1月1日起产生的利息及利息性质的收入为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D. 纳税人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直接挂钩的,应按规定计算缴纳增值税
解析:解析:选项A,纳税人租入固定资产、不动产,既用于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又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全额抵扣。
A. 人民法院特定主管原则
B. 由税务机关负责赔偿的原则
C. 起诉不停止执行原则
D. 税务机关负举证责任原则
解析:解析:税务行政诉讼的特有原则有6条:人民法院特定主管原则;合法性审查原则;不适用调解原则;起诉不停止执行原则;税务机关负举证责任原则;由税务机关负责赔偿的原则。所以四个备选答案都是正确的。
A. 尚未抵扣的,暂不允许抵扣。已经抵扣的,除另有规定外,一律作进项转出
B. 尚未申报出口退税或者已申报但尚未办理退税的,除另有规定外,暂不允许办理出口退税
C. 纳税人取得异常凭证且已经申报抵扣增值税、办理出口退税或抵扣消费税的,可以自接到税务机关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核实申请
D. 尚未抵扣的,暂不允许抵扣;已经抵扣的,暂不作转出处理
解析:解析:选项C: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取得异常凭证且已经申报抵扣增值税、办理出口退税或抵扣消费税的,可以自接到税务机关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核实申请。选项D:尚未抵扣的,暂不允许抵扣。已经抵扣的,除另有规定外,一律作进项转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