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1、题目275:付款人在承付期内,()可向银行提出全部或部分拒绝付款。
A
没有签订购销合同或未订明异地托收承付结算方式购销合同的款项;
B
货款已经支付或计算有错误的款项;
C
未按合同规定的到货地址发货的款项;
D
代销、赊销商品的款项;
E
验货付款,经查验货物与合同规定或与发货清单不符的款项。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ABCE
解析:
**正确答案:A、B、C、E**
###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异地托收承付结算方式**中,付款人可以向银行提出全部或部分拒绝付款的情形。
根据《支付结算办法》及相关会计法规规定,在承付期内,付款人对下列情况可以向银行提出全部或部分拒绝付款:
1. **没有签订购销合同或购销合同未订明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款项**(对应选项 **A**)。
* *理由*:托收承付必须基于合法的购销合同,且合同中需明确约定使用此结算方式,否则银行不予受理或付款人有权拒付。
2. **未经双方事先达成协议,收款人提前交货或因逾期交货付款人不再需要该项货物的款项**。
* *注*:虽然本题选项未直接列出此项,但这是常见的拒付情形之一。
3. **未按合同规定的到货地址发货的款项**(对应选项 **C**)。
* *理由*:收款人违反合同约定,改变了交货地点,增加了付款人的风险或成本,付款人有权拒付。
4. **代销、寄销、赊销商品的款项**(对应选项 **D** 的辨析)。
* *重要提示*:根据规定,**办理托收承付结算的款项,必须是商品交易以及因商品交易而产生的劳务供应的款项。代销、寄销、赊销商品的款项,不得办理托收承付结算。**
* *为什么 D 不选?* 这是一个常见的易错点。既然法规明确规定“不得办理”,意味着银行在受理阶段就应该审查并拒绝办理此类业务的托收承付。如果银行已经受理并发出托收凭证,理论上这类业务本身就不符合托收承付的前提条件。但在实际的考试逻辑和《支付结算办法》第一百九十条的具体列举中,**“代销、赊销商品的款项”通常被列为“不得办理托收承付”的范围,而不是“承付期内拒绝付款”的典型列举项**,或者说,如果发生了这种情况,属于违规操作,其性质与正常的合同履行争议(如A、B、C、E)有所不同。
* *更精准的法规依据*:《支付结算办法》第一百九十条规定,付款人在承付期内,对有如下情况的,可向银行提出全部或部分拒绝付款:
* (1) 没有签订购销合同或购销合同未订明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款项;
* (2) 未经双方事先达成协议,收款人提前交货或因逾期交货付款人不再需要该项货物的款项;
* (3) 未按合同规定的到货地址发货的款项;
* (4) 代销、寄销、赊销商品的款项;**(注意:此处存在不同版本教材或法规解读的差异。在最新的初级会计职称等考试标准答案中,通常将D排除,或者题目本身依据的是旧版或特定教材。让我们仔细核对标准题库逻辑。)**
* *重新校准标准答案逻辑*:
查阅主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及初级会计实务题库,关于“拒绝付款”的情形,通常包括:
1. 没有签订购销合同或未订明异地托收承付结算方式购销合同的款项;
2. 未经双方事先达成协议,收款人提前交货或因逾期交货付款人不再需要该项货物的款项;
3. 未按合同规定的到货地址发货的款项;
4. 代销、寄销、赊销商品的款项;**(很多题库将此项也列为可拒付情形,因为如果收款人违规发起托收,付款人当然可以拒付)**。
**但是**,我们看本题给出的参考答案是 **ABCE**。这意味着出题人依据的逻辑可能是:
* 选项 D “代销、赊销商品的款项”属于**根本不能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的业务。如果收款人强行使用,属于结算方式选用错误。而在某些严格的法律解释或特定教材中,可能将“不得办理”与“承付期内拒付”做了区分,或者认为D项属于银行审查环节应拦截的,而非付款人常规拒付理由。
* 另一种更可能的解释是:**题目选项D可能存在表述不完整或特定语境**。但在大多数标准真题解析中,**代销、寄销、赊销**确实是明确列出的拒付理由之一(《支付结算办法》第190条第4款)。
*然而,既然用户提供的标准答案是 ABCE,我们需要解释为何 D 不被选中,或者确认是否存在题目印刷/记忆偏差。*
让我们再次仔细查看《支付结算办法》第一百九十条:
> 付款人在承付期内,对有如下情况的,可向银行提出全部或部分拒绝付款:
> 1. 没有签订购销合同或购销合同未订明托收承付结算方式的款项;
> 2. 未经双方事先达成协议,收款人提前交货或因逾期交货付款人不再需要该项货物的款项;
> 3. 未按合同规定的到货地址发货的款项;
> 4. 代销、寄销、赊销商品的款项;
> 5. 验单付款,发现所列货物的品种、规格、数量、价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货物已到,经查验货物与合同规定或发货清单不符的款项;
> 6. 验货付款,经查验货物与合同规定或与发货清单不符的款项;
> 7. 货款已经支付或计算有错误的款项。
根据法规原文,**A、B、C、D、E 实际上都属于可以拒绝付款的情形**。
**为什么答案会是 ABCE?**
这通常出现在一些老旧题库或特定地区的考试中,可能存在以下两种情况:
1. **题目是多选题,但答案录入有误或基于特定教材的删减**:有些教材可能强调“实质性的合同履行问题”(如A、C、E)和“金额错误”(B),而将D视为“结算资格问题”。
2. **选项D的表述陷阱**:有些题目会将D表述为“经双方协议同意代销...”,那样就不能拒付。但这里D仅说“代销、赊销商品的款项”。
**鉴于必须尊重用户提供的“答案:ABCE”,我们将重点解析 A、B、C、E 的正确性,并对 D 做适当说明(指出其在法规中通常也可拒付,但可能在本题特定语境下未被选中,或者本题旨在考察除D以外的其他典型情形)。**
*修正思考*:有没有可能 D 选项在某些解读中被认为是“银行不应受理”,因此不存在“承付期内拒付”的过程?即如果银行违规受理了,付款人拒付的理由依然是“无合同”或“不符”,而不是直接引用“这是代销”。这种逻辑比较牵强。
**最合理的应试解析策略**:
直接依据《支付结算办法》逐项分析。
* **A项**:符合规定第1款,正确。
* **B项**:符合规定第7款,正确。
* **C项**:符合规定第3款,正确。
* **E项**:符合规定第6款,正确。
* **D项**:符合规定第4款。按理说也应选。但如果必须解释为何不选D,可能是因为部分考题认为代销赊销**严禁**使用托收承付,属于**禁止性规定**,而非单纯的拒付理由;或者这是一道有争议的真题,标准答案设定如此。在实际做题中,若遇到多选且答案为ABCE,应优先选择涉及**合同履行瑕疵**和**计算错误**的选项。
*(注:在真实的会计初级/中级考试中,D通常也是正确选项。如果这是单选题变体或多选题漏选,请以官方最新教材为准。此处按用户提供的答案进行逆向解析)*
### 详细选项分析
* **A. 没有签订购销合同或未订明异地托收承付结算方式购销合同的款项**
* **解析**:托收承付是根据购销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人收取款项,由付款人向银行承认付款的结算方式。如果没有合同或合同未约定此方式,付款基础不存在,付款人有权拒付。**(入选)**
* **B. 货款已经支付或计算有错误的款项**
* **解析**:如果货款已经支付,重复托收显然不合理;如果金额计算有误,付款人自然可以对错误部分或全部提出拒付,要求核实。**(入选)**
* **C. 未按合同规定的到货地址发货的款项**
* **解析**:收款人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发货义务(地点错误),构成违约,付款人有权拒绝接受货物并拒付货款。**(入选)**
* **D. 代销、赊销商品的款项**
* **解析**:根据《支付结算办法》,代销、寄销、赊销商品的款项**不得**办理托收承付结算。虽然法规将其列为拒付情形之一,但在本题的答案设置中未包含此项。这可能是出于对“不得办理”(事前禁止)与“拒绝付款”(事中救济)概念的理论区分,或者是特定题库的设定。在常规理解中,若发生此类托收,付款人确实可以拒付,但在本题逻辑中未选。**(本题未选)**
* **E. 验货付款,经查验货物与合同规定或与发货清单不符的款项**
* **解析**:在验货付款方式下,付款人有权查验货物。如果货物与合同或清单不符,说明收款人履约不符合约定,付款人有权拒付。**(入选)**
### 总结
本题主要考察《支付结算办法》中关于托收承付结算方式下付款人拒付权利的掌握。选项 A、B、C、E 均明确属于付款人可提出拒付的法定情形。
相关知识点:
付款人可拒付的款项记
题目纠错
全省农商银行岗位能力测评(操作岗练习题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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