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本题考查《民法典》中关于合同效力(无效、可撤销)的规定。需要特别注意,《民法典》实施后,原《合同法》中的部分概念和表述有所调整,但核心法理保持一致。以下是对各选项的详细解析:
### 1. 法律依据分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合同的效力主要分为**有效**、**无效**、**可撤销**和**效力待定几种情形**。
* **合同无效的情形**主要规定在《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
1.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144条)。
2.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即通谋虚伪表示,对应原“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部分情形,第146条)。
3.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153条第1款)。
4.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153条第2款,对应原“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第154条,对应原“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 **合同可撤销的情形主要规定在《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至第一百五十一条:**
1.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第147条)。
2.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第148、149条)。
3.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第150条)。
4.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第151条)。
### 2. 选项逐一解析
* **A. 因为重大误解订立的**
* **分析**: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结论**:属于**可撤销合同**,而非无效合同。故A错误。
* **B. 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者利益的**
* **分析**: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这里的“他人”包括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
* **结论**:属于**无效合同**。故B正确。
* **C.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 **分析**:这是原《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表述。在《民法典》中,这一情形被拆解和吸收进了“通谋虚伪表示”(第146条,无效)和“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或公序良俗”(第153条,无效)。虽然《民法典》不再直接使用“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这一短语作为独立条款,但在法理和考试语境中,这种行为本质上是试图通过合法的表象来达成违法的目的,其结果依然是导致合同**无效**。在多数法律基础测试中,该选项仍被视为无效情形的经典描述。
* **结论**:属于**无效合同**的情形。故C正确。
* **D.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 **分析**: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二款:“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社会公共利益”是“公序良俗”的重要组成部分。
* **结论**:属于**无效合同**。故D正确。
* **E. 在订立时显失公平的**
* **分析**: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一条,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结论**:属于**可撤销合同**,而非无效合同。故E错误。
### 3. 最终结论
综上所述,属于合同无效情形的是 B、C、D。
**正确答案:B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