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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监理工程师题库
956
单选题

373.甲是某材料供应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董事会授权其可订立1000万元以下的合同,甲与某施工企业订立了2000万元的合同,施工企业不知其超越权限,该合同的效力状态为( )。

A
  不成立
B
  无效
C
  可撤销
D
  效力待定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表见代表**与**越权代表**中合同效力的认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法定代表人越权订立合同的规定。 ### 1.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四条规定: > “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外,该代表行为有效,订立的合同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 但在本题的情境中,需要区分“表见代表”(有效)和一般的“越权代表”(效力待定/内部追责)的细微差别,以及旧法《合同法》第50条与现行《民法典》衔接下的考试常见考点逻辑。 **注意:** 在传统的司法考试或建造师考试逻辑中(基于原《合同法》第50条及民法理论),对于法定代表人超越内部限制(如董事会决议限制)订立合同: 1. **若相对人善意(不知且不应知)**:构成**表见代表**,合同**有效**。 2. **若相对人恶意(知道或应当知道)**:合同**无效**或对法人不发生效力。 **然而,本题的答案给的是 D(效力待定),这通常对应的是另一种法律情形:无权代理。** 让我们仔细审视题目细节: * 甲是**法定代表人**。 * 董事会授权限制是**内部限制**。 * 施工企业**不知**其超越权限(即相对人为**善意**)。 按照《民法典》第504条,善意相对人情况下,代表行为**有效**。因此,严格依据现行《民法典》,答案应为“有效”。但选项中没有“有效”。 **重新审视题目语境与常见考题陷阱:** 很多老旧题库或特定教材(如一级建造师法规科目早期版本)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可能会混淆“法定代表人越权”与“代理人无权代理”。 * 如果是**代理人**(非法定代表人)超越代理权,且相对人善意,则构成**表见代理**,合同**有效**。 * 如果是**代理人**超越代理权,且相对人**非善意**或不符合表见代理构成要件,则为**无权代理**,合同**效力待定**。 **为什么本题选 D(效力待定)?** 这道题很有可能是一道**存在争议**或**基于特定旧版教材逻辑**的题目,或者题目隐含了某些未明示的条件导致不构成表见代表/表见代理。但在标准的法律解释中: * **法定代表人** + **内部限制** + **相对人善意** = **合同有效**(表见代表)。 * **法定代表人** + **内部限制** + **相对人恶意** = **合同无效**(或对法人不生效)。 **但是**,我们注意到选项中并没有“有效”。在这种情况下,我们需要分析出题人的意图。在某些旧的法学理论或特定考试体系中,有时会将“超越权限”统称为“效力待定”,等待公司追认。如果公司追认,则有效;如果不追认,且相对人善意,则由公司承担责任(看似矛盾,实则是保护善意第三人)。 **更可能的解释(针对考试技巧):** 在许多建设工程法规的真题库中,这道题的正确答案往往被标记为 **D. 效力待定** 或 **B. 无效**,取决于对“不知”的界定以及是否构成表见代表。 * 如果依据《民法典》504条,善意即有效。 * 如果依据《公司法》关于对内对外效力的区分,内部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故有效。 **既然标准答案给的是 D,解析如下:** 此题考查的是**越权行为的效力**。虽然甲是法定代表人,但其超越了董事会授权的内部权限。 1. **排除 A(不成立)**:合同双方已达成合意并签署,合同已成立。 2. **排除 C(可撤销)**:可撤销合同通常涉及欺诈、胁迫、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本题不涉及这些情形。 3. **辨析 B(无效)与 D(效力待定)**: * 如果认为甲的行为完全不代表公司,且不构成表见代表,则属于无权代表/无权代理范畴。在无权代理中,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在被代理人追认之前,合同处于**效力待定**状态。 * 尽管《民法典》规定善意相对人下代表行为有效,但在部分考试题库的逻辑中,若强调“超越权限”这一事实本身,且未直接适用表见代表的“有效”结论(可能因为题目设计时选项设置问题,或者认为需要公司追认才能最终确定对公司内部的约束力),往往会将其归类为**效力待定**,即等待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追认。若公司追认,则有效;若拒绝追认,且相对人善意,公司仍需承担后果(此时转化为有效或赔偿责任),但在追认前,状态暂定为效力待定。 **总结:** 在单选题且无“有效”选项的情况下,**效力待定**是最接近“越权行为需经权利人确认”这一法理逻辑的选项。它反映了合同效力取决于公司是否追认这一中间状态。 ### 最终结论 * **A. 不成立**:错误,合同已签署成立。 * **B. 无效**:错误,只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或恶意串通等才无效,善意相对人受保护。 * **C. 可撤销**:错误,无撤销事由。 * **D. 效力待定**:正确(在给定选项中最优)。虽然依据最新《民法典》善意应直接有效,但在传统考题逻辑中,越权订立合同在未被追认前,常被视为效力待定,由被代理人(公司)决定是否接受该合同后果。 故本题答案为 **D**。

相关知识点:

超越权限签合同,效力待定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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