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2017年1月25日16时11分九江市濂溪区政府相关部门依法拆除修建在105国道上的围墙,张三阻碍。民警现场劝张三离开,但其不听劝告,民警遂口头传唤其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但张三不接受,九江市公安局濂溪区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八十二条第二款规定采取强制传唤措施将张三带离现场至该局办案中心进行询问调查,张三接受调查询问至当日23时36分离开办案中心。3、张三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后,复议机关作出维持决定的,张三不服又起诉,则正确的被告是:
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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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2016年5月16日10时许,于炳云以不服东光县人民法院曾于1988年和1989年三次对其司法拘留为由,到北京中南海周边非访,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东光县公安局于2016年5月17日对其作出东公(灯)行罚决字(2016)009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于炳云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3、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且待证事实又欠缺其他证据加以佐证的,人民法院对其主张的事实不予认定。
34、2016年5月16日10时许,于炳云以不服东光县人民法院曾于1988年和1989年三次对其司法拘留为由,到北京中南海周边非访,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东光县公安局于2016年5月17日对其作出东公(灯)行罚决字(2016)009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于炳云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2、若复议机关超过法定期限不予答复,行政相对人可采取什么措施?
33、2016年5月11日,张林管到北京天安门地区非信访接待场所上访,被北京市公安局天安门地区分局治安大队民警当场抓获并训诫。山西省临汾市霍州市公安局作出行决字(2016)000136号行政处罚决定,给予张林管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期限自2016年5月12日至5月22日。4、张林管在起诉时,下列哪些诉讼请求是法律规定的”具体的诉讼请求”
33、2016年5月11日,张林管到北京天安门地区非信访接待场所上访,被北京市公安局天安门地区分局治安大队民警当场抓获并训诫。山西省临汾市霍州市公安局作出行决字(2016)000136号行政处罚决定,给予张林管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期限自2016年5月12日至5月22日。1、张林管对此不服,欲申请行政复议,则复议机关应是?
32、2016年4月25日,张三向海南省定安县卫生局提出拟在位于海南省定安县定城镇人民中路29号房屋设置定安康佳妇幼儿童综合门诊部的行政许可申请,并向定安县卫生局提交必要材料。同月5日,定安县卫生局收到两份意见书及签署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意见书均提出不同意张三设置上述门诊部。定安县卫生局收到该两份意见书后,未核实两份意见书的签署人及提交人的身份,未向张三及意见书的签署人告知其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也未听取张三及意见书的签署人的陈述、申辩,遂于同月16日以”老定安中学职工宿舍住户及周边群众意见极大,选址所在地环境不合理”为由作出定卫不决字[2016]第01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决定不予许可张三设置定安康佳妇幼儿童综合门诊部。3、法院经审理认为该行政行为明显不当,则可以作何处理?
32、2016年4月25日,张三向海南省定安县卫生局提出拟在位于海南省定安县定城镇人民中路29号房屋设置定安康佳妇幼儿童综合门诊部的行政许可申请,并向定安县卫生局提交必要材料。同月5日,定安县卫生局收到两份意见书及签署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意见书均提出不同意张三设置上述门诊部。定安县卫生局收到该两份意见书后,未核实两份意见书的签署人及提交人的身份,未向张三及意见书的签署人告知其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也未听取张三及意见书的签署人的陈述、申辩,遂于同月16日以”老定安中学职工宿舍住户及周边群众意见极大,选址所在地环境不合理”为由作出定卫不决字[2016]第01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决定不予许可张三设置定安康佳妇幼儿童综合门诊部。1、已知定安县是海南省的直辖县,张三若欲申请行政复议,则可以向哪些机关申请?
31、2016年1月9日下午,周斌发现宋在放在路边卸沙,在进行制止时与宋在放发生纠纷。双方互殴过程中,宋在放往周斌身上打了数拳,并将周斌的脸抓烂。怀远县公安局认为双方均有过错,分别对宋、周二人处罚款二百元、五百元。3、下列关于审理期限的说法正确的是:
31、2016年1月9日下午,周斌发现宋在放在路边卸沙,在进行制止时与宋在放发生纠纷。双方互殴过程中,宋在放往周斌身上打了数拳,并将周斌的脸抓烂。怀远县公安局认为双方均有过错,分别对宋、周二人处罚款二百元、五百元。2、周斌若欲提起诉讼,则应当准备哪些材料?
31、2016年1月9日下午,周斌发现宋在放在路边卸沙,在进行制止时与宋在放发生纠纷。双方互殴过程中,宋在放往周斌身上打了数拳,并将周斌的脸抓烂。怀远县公安局认为双方均有过错,分别对宋、周二人处罚款二百元、五百元。1、周斌不服该罚款决定,可以取得何种救济?
29、2016年12月7日,某区政府工作人员以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政策为理由,将马某夫妇家的笔记本电脑带走,同年12月31日,区政府工作人员又在孙某任教的学校将其带走,次日放回4、孙某可以如何寻求行政法上的救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