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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1、依照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对起诉材料作哪些方面的审查?
1、《环境保护法》规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申请复议,也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向法院起诉。某县环保局依据《环境保护法》对违法排污企业作出罚款处罚决定,该企业不服。1、如该企业申请复议,申请复议的期限应为
1、《环境保护法》规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申请复议,也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向法院起诉。某县环保局依据《环境保护法》对违法排污企业作出罚款处罚决定,该企业不服。2、如该企业直接起诉,提起诉讼的期限应为
1、《环境保护法》规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申请复议,也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向法院起诉。某县环保局依据《环境保护法》对违法排污企业作出罚款处罚决定,该企业不服。3、如该企业逾期不缴纳罚款
1、《环境保护法》规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申请复议,也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向法院起诉。某县环保局依据《环境保护法》对违法排污企业作出罚款处罚决定,该企业不服。4、起诉期限从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者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
2、2000年10月,原告钱冯依向同村村民章春华转让取得房屋二间,未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后因房屋倒塌,原告在房屋倒塌的土地使用权范围内,用两孔砖建造了约14.4平方米的房屋一间。2014年6月,被告诸暨市山下湖镇人民政府在无违建创建工作中,强制拆除了上述房屋。原告认为其建造的房屋位于转让而来的倒塌房屋的土地使用权范围内,重新建造无须另行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不应当被认定为违章建筑而拆除,遂提起行政诉讼。1、诉讼过程中,哪一主体就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负有举证责任?
3、2000年1至2月间,石家庄市康桥药店承包人霍某在该市集市中,购得印有”中超”牌商标标识的养胃丸一批,运往某市后,由康桥药店批销给本市六家商场及医药公司。本市18家药店经销了这批养胃丸。某市医药生产供应总公司获悉消费反映该养胃丸药味不浓,于同年6月派出质检员进行检查,证实该”中超”牌养胃丸质量确实欠佳,便通知所属部门停止销售,并抓紧退货。该养胃丸注册商标专用人某中药制药一厂于2000年8月6日,分别向石家庄市工商局与市卫生局投诉,请求对市医药单位销售冒牌养胃丸案依法查处。市工商局于2000年9月10日根据药品管理法对此案作出了处理决定:(1)对现已封存于康桥药店的412盒冒牌养胃丸予以全部销毁;(2)对消费者的退货全部销毁;(3)对康桥药店及其他18家药店的非法利润予以没收,并分别处以2000元罚款。本案市工商局对于康桥药店的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次以上的罚款?
3、2000年1至2月间,石家庄市康桥药店承包人霍某在该市集市中,购得印有”中超”牌商标标识的养胃丸一批,运往某市后,由康桥药店批销给本市六家商场及医药公司。本市18家药店经销了这批养胃丸。某市医药生产供应总公司获悉消费反映该养胃丸药味不浓,于同年6月派出质检员进行检查,证实该”中超”牌养胃丸质量确实欠佳,便通知所属部门停止销售,并抓紧退货。该养胃丸注册商标专用人某中药制药一厂于2000年8月6日,分别向石家庄市工商局与市卫生局投诉,请求对市医药单位销售冒牌养胃丸案依法查处。市工商局于2000年9月10日根据药品管理法对此案作出了处理决定:(1)对现已封存于康桥药店的412盒冒牌养胃丸予以全部销毁;(2)对消费者的退货全部销毁;(3)对康桥药店及其他18家药店的非法利润予以没收,并分别处以2000元罚款。若霍某不服罚款行为而提起诉讼,则被告为()。
4、2002年底,张某按照县国税局要求缴纳税款15万元。2004年初,王某发现多缴税款3万元。同年8月5日,王某向县国税局提出退税书面申请。8月13日,县国税局向王某送达不予退税决定。王某在复议机关维持县国税局决定后向法院起诉。1、本案中,王某申请复议的复议机关为:
5、2004年6月15日,某县公安局以甲殴打乙的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为由,作出给予甲拘留15日的处罚裁决,甲不服该裁决,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2004年7月15日作出复议决定,撤销原裁决,乙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乙能否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