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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着装、树立良好形象的通知》规定,铁路职工穿着制服出现在公共场所时应注意仪容仪表、言行举止,保持良好形象。非公外出时不着铁路制服,严禁穿着制服参与社会和个人组织的活动。
《关于进一步规范着装、树立良好形象的通知》规定,加强常态检查。一是要注重日常养成,建立“点名时全量检查、上岗前职工自检、班中抽检抽验、班后点评通报“的“三检一评“机制,形成常态化严抓严管态势。
《关于进一步规范着装、树立良好形象的通知》规定,加强常态检查。二是结合节假日运输等重点工作,抓早提前对仪容仪表、言行举止等进行强化培训。
《关于进一步规范着装、树立良好形象的通知》规定,各级管理人员要以身作则,带头示范,严格执行规范着装相关要求,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暗访检查除外)一律着制服、佩带标志。
《关于进一步规范着装、树立良好形象的通知》规定,各单位应根据季节变换和温度变化情况,统一安排换装,明确换装时间,提前组织,做到同一班组或作业区域人员着装款式统一。
《关于进一步规范着装、树立良好形象的通知》规定,穿着制服时应保持制服干净、整洁,严禁上岗后随意着装、衣衫不整,对污损、褪色、残缺的制服应及时更换。制服上不得佩戴任何饰物,不同季节服装不得混穿。
《关于规范旁证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客管〔2019〕1号通话记录)规定,作业人员在进行视频或图像拍摄时,应避免干扰现场的处置,并注意现场环境情况,避免周围旅客的误解或误导。
《关于规范旁证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客管〔2019〕1号通话记录)规定,遇旅客伤、病站车寻求现场医务人员参与救助时,作业人员应了解医务人员工作单位、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方式,并应说明了解相关信息仅作为旁证信息,同时要求医务人员出示相关工作或职务证件。
《关于规范旁证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客管〔2019〕1号通话记录)规定,采用文字记录方式采集旁证时,应主要采集处置或救助参与者的证人证言。
《关于规范旁证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客管〔2019〕1号通话记录)规定,采集证言时,应准确记录证人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和证人对事情经过的叙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