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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业扩报装管理规则》(国家电网企管〔2019〕431号)规定:勘查人员发现客户现场存在违约用电、窃电嫌疑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电,及时报相关责任部门处理,并暂缓办理该客户用电业务。在违约用电、窃电嫌疑排查处理完毕后,重新启动业扩报装流程。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业扩报装管理规则》(国家电网企管〔2019〕431号)规定:对现场不具备供电条件的,应在勘查意见中说明原因,并向客户做好解释工作。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业扩报装管理规则》(国家电网企管〔2019〕431号)规定:高压客户实行“联合勘查、当场办结”,营销部(客户服务中心)负责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共同完成现场勘查。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业扩报装管理规则》(国家电网企管〔2019〕431号)规定:不具备直接装表条件的,在1个工作日内答复客户供电方案,由勘查人员同步提供设计简图和施工要求,根据与客户约定时间或配套电网工程竣工当日装表接电。
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业扩报装管理规则》(国家电网企管〔2019〕431号)要求,推行线上办电、移动作业和客户档案电子化,坚决杜绝系统外流转。
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业扩报装管理规则》(国家电网企管〔2019〕431号)要求,通过线上渠道业务办理指南,引导客户提交申请资料、填报办电信息。电子坐席人员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审核,并将受理工单直接传递至属地营业厅,严禁层层派单。
95598供电服务热线除节假日外均可为电动汽车客户提供的24小时电话服务热线。
《国家能源局用户受电工程“三指定”行为认定指引》(国能发监管〔2020〕65号)规定,供电公司采用不合理的供电方案答复标准、拖延供电方案答复时间等方式,影响用户选择设计单位的可以认定为指定设计单位的行为。
《国家能源局用户受电工程“三指定”行为认定指引》(国能发监管〔2020〕65号)第十一条规定,用户委托实施的用户受电工程,供电企业未按规定组织招投标或者违反招投标有关规定,选择特定设计、施工或者设备材料供应单位的,不可认定为“三指定” 行为。
《国家能源局用户受电工程“三指定”行为认定指引》(国能发监管〔2020〕65号)规定,供电企业主动消除或者减轻“三指定”行为危害后果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