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答题
1.增值税中规定的视同销售行为有哪些?如何确定视同销售的销售额?
答案解析
正确答案:答:第一,《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规定的视同销售行为是指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1)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2)销售代销货物;(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4)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5)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7)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9)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销售应税服务、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10)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确定视同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均要征收增值税的目的主要有3个:(1)保证增值税税款抵扣制度的实施,不致因发生上述行为而造成各相关环节税款抵扣链条的中断。(2)避免因发生上述行为而造成应税销售行为之间税收负担不平衡的矛盾,防止以上述行为逃避纳税的现象。(3)体现增值税计算的配比原则,即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已经在购进环节实施了进项税额抵扣,这些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应该产生相应的销售额,同时就应该产生相应的销项税额,否则就会产生不配比情况。第二,视同发生应税销售行为的销售额确定方法。纳税人发生视同发生应税销售行为而无销售额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照下列顺序核定销售额:(1)按照纳税人最近时期发生同类应税销售行为的平均价格确定;(2)按照其他纳税人最近时期发生同类应税销售行为的平均价格确定;(3)按照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l+成本利润率)成本利润率由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解析:
解析:考核知识点:征税范围。答案分析:《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视同销售行为10种情况,确定视同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均要征收增值税的目的主要有3个,纳税人发生视同发生应税销售行为而无销售额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照规定顺序和计算公式核定销售额。试题难度:较高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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