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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团体票组织管理办法》(上铁客〔2019〕232号)规定,第一段行程乘车站开车前5日23:00,订单中仍有部分行程未审批的,则所有已审批的其他行程车票返回公网发售。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团体票组织管理办法》(上铁客〔2019〕232号)规定,对团体常客户可提供“20免1”团体票优惠政策。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团体票组织管理办法》(上铁客〔2019〕232号)规定,个人通过“12306语音平台”和“上铁12306”移动客户端办理团体票订票成功后由车站专人于次日通过电话告知旅客。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团体票组织管理办法》(上铁客〔2019〕232号)规定,通过“12306语音平台”提报时,客服代表对订票人及实际乘车人进行身份信息登记;通过“上铁12306”移动客户端提报时需自助录入实际乘车人身份信息等。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团体票组织管理办法》(上铁客〔2019〕232号)规定,通过资质审核的团体客户网上办理团体车票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并支付票款的订单将被保留至开车前48小时,超过该时间将自动取消。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团体票组织管理办法》(上铁客〔2019〕232号)规定,车站与团体客户签订相关协议后,由车站告知客户用户名和初始密码。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团体票组织管理办法》(上铁客〔2019〕232号)规定,联程票是指乘车人相同、行程在两段及以上、且后一段行程的乘车站与前一段行程的到站为同车一个车站的车票。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团体票组织管理办法》(上铁客〔2019〕232号)规定,已支付票款的团体票须于开车前48小时以上办理退票。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团体票组织管理办法》(上铁客〔2019〕232号)规定,已支付票款的团体票可办理退票、变更到站和改签业务,退票时均按规定收取退票费。
《中国铁路上海局集团有限公司团体票组织管理办法》(上铁客〔2019〕232号)规定,所有旅客列车车票原则上都实行“团优”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