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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局集团公司旅客列车变更车底客运组织应急预案》(南铁客〔2018〕261号)规定,普速旅客列车在运行途中需要加挂车底的,由加挂车底所属单位配备列车( )和( )。
《南昌局集团公司旅客列车变更车底客运组织应急预案》(南铁客〔2018〕261号)规定,动车组列车临时变更车底时,列车客运乘务人员要掌握席位调整方案,做好对相关旅客( )工作。因旅客到站时间较晚,车站来不及进行席位调整时,列车要做好相应的调整、解释工作。
《南昌局集团公司旅客列车变更车底客运组织应急预案》(南铁客〔2018〕261号)规定,动车组列车临时变更车底,遇变更车底车型定员与原车底不同时,列车始发站应打印全列未置换席位信息交于列车长,便于列车长全面掌握调整后无席位的旅客的具体情况,做好相应服务工作。列车餐车有席位的,应优先将调整后无席位的旅客安排在餐车;餐车无席位的,可充分利用( )等位置安排。
《南昌局集团公司旅客人身伤害处理应急预案》(南铁客〔2018〕189号)规定因铁路交通事故、自然灾害、设施设备故障、突发事件等造成旅客人身伤害重伤或死亡时列车长要组织乘务员了解伤员人数及伤害程度,登记( )、其他证件及随身携带物品,并作成详细记录,按规定移交车站,并配合车站处置善后事宜。
《南昌局集团公司旅客人身伤害处理应急预案》(南铁客〔2018〕189号)规定因铁路交通事故、自然灾害、设施设备故障、突发事件等造成旅客人身伤害重伤或死亡时列车应及时组织取证,可采取( )等方式,有视频监控条件的要及时保存证据,证人证言以非铁路工作人员为主
《高速铁路行车组织细则》(NCG/02-2018)规定故障处理人员需登乘动车组进入故障地点处置故障,动车组司机接到调度命令后,应立即通知( ),在调度命令确定的停车站停车,待处置人员上车,确认车门已关闭、具备开车条件后起动列车。
《关于明确动车组随车应急备品使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客管函[2018]230号)规定上线运行的动车组在投入和退出运行状态时,即列车始发前和终到入本属库前,列车长和随车机械师应共同确认客运应急备品的( ),填写签认《动车组固定服务设施状态检查记录》。
《关于进一步规范旅客列车超员信息报告及应急处置的通知》(客管电[2019]56号)规定列车超员情况下列车长通过GSM-R电话向客调进行情况报告时,报告内容主要为:( )、列车突发事件概况等。
《关于进一步规范旅客列车超员信息报告及应急处置的通知》(客管电[2019]56号)中列车遇突发( )等情况时,除按正常程序拍发电报外,列车长应及时通过GSM-R电话向客调报告,由客调通知前方站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关于进一步规范旅客列车超员信息报告及应急处置的通知》(客管电[2019]56号)规定各次列车遇超员时,列车长应按( )及时拍发超员电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