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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铁路局动车组列车运行时车门发生故障客运应急处置规定》(南铁客〔2017〕42号)规定,遇有列车途中车门故障无法修复时,列车长应向司机和所属铁路局客调报告,司机向列车调度员报告,客调通知前方列车停靠站故障车门的具体位置。车站接到信息后,应组织故障车门车厢的旅客在相邻车厢上车。
《南昌局集团公司旅客列车变更车底客运组织应急预案》(南铁客〔2018〕261号)规定 动车组列车临时变更车底客运组织调整以旅客席位调整为主,调整方案原则上采取客票系统自动生成方式,但因特殊情况也可采用人工调整方式。采取系统调整方式的,列车始发站应打印全列“席位换乘通知单”,由客运值班员提前交与列车长,并办理有关席位调整工作的交接;采取人工调整方式的,应将全列“人工调整方案”交列车长。列车长应将相关席位调整计划告知有关车厢乘务员,做好旅客席位安排和服务工作。
《南昌局集团公司旅客人身伤害处理应急预案》(南铁客〔2018〕189号)规定因铁路交通事故、自然灾害、设施设备故障、突发事件等造成旅客人身伤害,涉及旅客死亡或涉及需铁路公安机关组织现场勘查的,由铁路公安机关组织现场勘查。
《南昌局集团公司旅客人身伤害处理应急预案》(南铁客〔2018〕189号)规定因铁路交通事故、自然灾害、设施设备故障、突发事件等造成旅客人身伤害重伤或死亡,对单独旅行意识不清的受伤旅客,在收集证据、证言的同时,还应会同第三方人员清点单独旅行旅客的随身携带品,并出具客运记录。
《南昌局集团公司旅客人身伤害处理应急预案》(南铁客〔2018〕189号)规定,因铁路交通事故、自然灾害、设施设备故障、突发事件等造成旅客人身伤害重伤或死亡,以及乘坐旅客列车的旅客因疾病或人身伤害需临时停车交站处理时,列车员应及时到场查看旅客伤害情况,报告列车长,列车长立即赶赴现场并通知乘警,组织救护,广播寻医,稳定人员情绪,维护现场秩序。
《中国铁路南昌局集团有限公司旅客列车运行秩序异常客运组织应急预案》(南铁客〔2022〕308号)规定,规定,旅客列车晚点时,列车长须全面掌握列车车内情况,对需要供给的食品、饮用水以及补水、补油、吸污等需求,应及时向滞留地所在铁路局集团公司调度汇报,按指示做好应急处置,并积极与相关车站取得联系,沟通须协调事项;按照有关规定通过广播向旅客通报和道歉,做好旅客的解释、安抚、饮食供应工作,不得激化矛盾;动车组列车晚点且逢用餐时间时,按规定向旅客免费供餐。
《关于进一步规范旅客列车超员信息报告及应急处置的通知》(客管电[2019]56号)规定:遇列车超员影响列车运行安全,需前方站协助进行旅客组织或疏散时,除按正常程序拍发超员电报外,列车长还应及时通过GSM-R电话向客调报告,由客调通知列车前方办客站做好相关客运组织工作。
《关于规范动车组应急饮食品供应工作的通知》(客管电〔2019〕23号)规定:因动车组列车空调设备故障,持续1小时以上,且客室内温度较高的,列车长可视车内剩余水量、旅客普遍需求等实际情况,参照该通知的上述流程,提出应急饮用水供应申请,需求量不应超列车现员的110%;车站应提供瓶装饮用水且每瓶不少于350ml,成本不超过3元/瓶。
《关于规范动车组应急饮食品供应工作的通知》(客管电〔2019〕23号)规定:动车组应急饮食品二级应急供应站,应保证在30分钟内供应不少于1000份应急饮食品。
《关于规范动车组应急饮食品供应工作的通知》(客管电〔2019〕23号)规定:动车组应急饮食品一级应急供应站,应保证在60分钟内供应不少于5000份应急饮食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