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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站巡视为达到持续规范和提升车站现场作业标准,改善车站整体服务质量和公共环境影响,确保车站客运设施设备运行安全正常、客运组织安全有序、客运服务标准规范的目的。
车站应按规定并结合自身车站特点,对车站所属设施设备进行全面巡视,频次为每天1 次,巡视后对于巡视时设备状况,在《车站生产日志》进行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修。
当OCC 根据实际情况向车站发布限流指令时,相应车站应立即启动限流措施,并上报公司生产指挥室。
当车站主动采取限流措施时,限流车站应及时向公司生产指挥室和所在线路OCC 报备,涉及换乘枢纽站的,由事发车站向邻站通报信息,双方车站应同时向各自的公司生产指挥室和OCC 报备。
当限流措施取消后,车站应及时开启关闭的售票窗口和TVM、进口闸机、出入口,及时撤离临时公告、导向、警戒绳等限流工具,合理布岗,有序地办理正常运营作业。
车站遇(需单进单出、只出不进、通道口限流、楼梯口限流、换乘站只换乘不进站)等情况,应及时张贴公告或提示信息、摆放临时导向、拉警戒绳等措施组织好客流。
当限流车站站台站厅、上下楼梯、出入口通道、换乘通道等拥堵点客流容量达到《上海轨道交通大客流处置工作预案》大客流等级响应启动条件时,应按预案规定执行。
车站值班站长和OCC 均可启动车站限流,车站值班站长做好现场指挥,站区民警配合,相关单位和人员应服从现场指挥。车站应将限流措施上报公司生产指挥室和OCC。
车站应根据《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结合所辖车站工作日、节假日等高峰时段客流规律、重大活动期间人员规模,提前实施限流。
车站是执行现场限流处置的责任主体,执行车站限流方案,并做好运管平台限流情况的每日填记工作,站区民警是限流处置现场的第一责任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