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房产不在同一地方的,应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缴纳房产税
B、 融资租赁的房产,由承租人自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开始日的次月起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
C、 纳税单位无租使用免税单位的房产免纳房产税
D、 对于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停车场,应将地下部分与地上房屋视为一个整体,按照地上房屋建筑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答案:C
解析:解析:纳税单位无租使用免税单位的房产,由纳税单位缴纳房产税。
A、 房产不在同一地方的,应分别向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缴纳房产税
B、 融资租赁的房产,由承租人自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开始日的次月起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
C、 纳税单位无租使用免税单位的房产免纳房产税
D、 对于与地上房屋相连的地下停车场,应将地下部分与地上房屋视为一个整体,按照地上房屋建筑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答案:C
解析:解析:纳税单位无租使用免税单位的房产,由纳税单位缴纳房产税。
A. 300
B. 303
C. 297
D. 305
解析:解析:该企业销售原煤应缴纳的资源税=5000×6%=300(万元)。
A. 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
B. 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
C. 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
D. 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
解析:解析: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主管税务机关可要求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其他三个选项均属于纳税人应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的情形。
A. 336
B. 300
C. 2400
D. 960
解析:解析:应纳税额=医院床位数/污染当量值×适用税额=120/0.14×2.8=2400(元)。
A. 408
B. 360
C. 180
D. 90
解析:解析:企业实际支付给关联方的利息支出,除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其接受关联方债权性投资与其权益性投资比例(债资比)计算的部分准予扣除,除金融企业外的其他企业的债资比为2∶1。关联方债权性投资不应超过3000×2=6000(万元),现借款6800万元,准予扣除的利息金额是6000万元产生的利息,借款利率=408/6800×100%=6%,则可以税前扣除的利息金额=6000×6%=360(万元)。
A. 我国的税收立法权是根据税收执法的级次来划分的
B. 中央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的立法权集中在中央,地方税的立法权在地方各级人大
C. 经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授权,国务院有制定税法实施细则的权力
D. 地区性地方税收的立法权应只限于省级立法机关或经省级立法机关授权同级政府,不能层层下放
解析:解析:选项B,全国统一实行的地方税的立法权在中央。
A. 高尔夫车
B. 酒精
C. 溶剂油原料
D. 鞭炮药引线
解析:解析:选项ACD不属于消费税的征收范围;选项B溶剂油原料属于溶剂油征收范围。
A. 房地产企业用建造的该项目房地产安置回迁户的,安置用房视同销售处理,按照规定确认收入,同时将此确认为开发项目的拆迁补偿费
B. 房地产企业用建造的该项目房地产安置回迁户,回迁户支付给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补差价款,计入拆迁补偿费
C. 开发企业采取异地安置,异地安置的房屋属购入的,以实际支付的购房支出计入本项目的拆迁补偿费
D. 货币安置拆迁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凭合法有效凭据计入拆迁补偿费
解析:解析:选项B:房地产企业用建造的该项目房地产安置回迁户,房地产开发企业支付给回迁户的补差价款,计入拆迁补偿费;回迁户支付给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补差价款,应抵减本项目拆迁补偿费。
A. 168
B. 177.8
C. 184.8
D. 186.2
解析:解析: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分两种情况按规定在税前扣除:(1)按照协议(合同)约定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应作为劳务费支出(50万元)。(2)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的费用,应作为工资薪金支出(80-10=70万元)和职工福利费支出(10万元),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费用,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甲企业2020年计入工资、薪金支出的金额=1200+70=1270(万元),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职工福利费的限额=1270×14%=177.8(万元)。
A. 国家税务总局对非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设定罚款不得超过1000()元
B. 国家税务总局对非经营活动中有违法所得的违法行为,设定罚款不得超过5000元
C. 国家税务总局对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所得的违法行为,设定罚款不得超过10000元
D. 国家税务总局对经营活动中有违法所得的违法行为,设定罚款不得超过违法所得的3倍且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
解析:解析:税务行政规章对非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设定罚款不得超过1000元;对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有违法所得的,设定罚款不得超过违法所得的3倍,且最高不得超过3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设定罚款不得超过1万元;超过限额的,应当报国务院批准。所以选项B不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