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0.55
B、0.84
C、1.12
D、1.22
答案:A
解析:解析:企业到期前转让国债,其持有期间尚未兑付的国债利息收入免税。免税的国债利息=国债金额×(适用年利率/365)×持有天数=20×5.8%×2(年)=2.32(万元),转让国债所得=24.9-20-2.32-0.4=2.18(万元),转让国债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2.18×25%=0.55(万元)。
A、0.55
B、0.84
C、1.12
D、1.22
答案:A
解析:解析:企业到期前转让国债,其持有期间尚未兑付的国债利息收入免税。免税的国债利息=国债金额×(适用年利率/365)×持有天数=20×5.8%×2(年)=2.32(万元),转让国债所得=24.9-20-2.32-0.4=2.18(万元),转让国债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2.18×25%=0.55(万元)。
A. 个人转让著作权
B. 个人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C. 养老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
D. 纳税人提供的技术转让
解析:解析:选项ACD,均属于营改增规定的免征增值税的业务。
A. 1.98
B. 2
C. 2.25
D. 2.26
解析:解析:应纳税所得额=应税收入总额×应税所得率×税率=60×15%×25%=2.25(万元)
A. 甲公司应缴纳企业所得税175万元,程某缴纳个人所得税126万元
B. 甲公司应缴纳企业所得税200万元,程某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C. 甲公司应缴纳企业所得税170万元,程某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D. 甲公司不缴纳企业所得税,程某缴纳个人所得税120万元
解析:解析:(1)甲公司应纳的企业所得税=800×(1-15%)×25%=170(万元);(2)甲公司将剩余的630万元转付给程某时,程某不再缴纳个人所得税。
A. 纳税人使用的土地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管辖的,由纳税人分别向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缴纳土地使用税
B. 纳税人使用的土地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但跨地区使用的,其纳税地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C. 纳税人新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计算缴纳土地使用税
D. 纳税人新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
解析:解析:选项B,纳税人使用的土地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但跨地区使用的,其纳税地点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确定。
A. 进口货物到达前核准先行申报的,适用装载该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实施的税率
B. 批准实行集中申报的进出口货物,适用每次货物进出口时海关接受该货物申报之日实施的税率
C. 追征税款的进出口货物适用装载该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实施的税率
D. 超期未申报海关依法变卖的进口货物适用装载该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实施的税率
解析:解析:选项C,追征税款的进出口货物适用违法行为发生之日实施的税率,不能确定的适用海关发现该行为之日实施的税率。
A. 150
B. 170
C. 180
D. 200
解析:解析:非股权支付部分对应的转让所得=(3000×12-3000×10)×3600/(32400+3600)=600(万元)应缴纳企业所得税=600×25%=150(万元)。
A. 2040
B. 1040
C. 940
D. 1150
解析:解析:第一步:计算居住天数4月:15日当天不足24小时,不计入居住天数;16日~30日,合计15天。5月:合计31天。6月:合计30天。7月:合计31天。8月:合计31天。9月:12日离境当天不足24小时,不计入居住天数;1日~11日,合计11天。合计在中国境内累计居住149天,为非居民个人。第二步:计算9月境内实际工作天数=11+0.5=11.5(天)第三步:计算9月工资薪金收入额=(30000+15000)×11.5/30=17250(元)第四步:计算9月应纳税额=(17250-5000)×20%-1410=1040(元)。
A. 避难并不上下客货的
B. 防疫隔离不上下客货的
C. 补充供给不上下旅客的
D. 武装警察部队征用的
解析:解析:在吨税执照期限内,应税船舶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海关按照实际发生的天数批注延长吨税执照期限:(1)避难、防疫隔离、修理,并不上下客货;(2)军队、武装警察部队征用。
A. 买方向自己的境外采购代理人支付的购货佣金
B. 买方负担的向中介机构支付的经纪费
C. 进口设备报关后的安装调试费用
D. 货物运抵境内输入地点起卸之后的运输费用
解析:解析:选项AB:计入进口货物关税完税价格的佣金不包括买方向自己的境外采购代理人支付的购货佣金,但是包括买方负担的向中介机构支付的经纪费。选项CD:进口设备报关后的安装调试费用和货物运抵境内输人地点起卸之后的运输费用都属于进口后发生的费用,不应计入进口货物关税完税价格。
A. 烟丝
B. 酒及酒精
C. 植物油
D. 液体乳及乳制品
解析:解析: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范围,仅限于以购进农产品为原料生产销售液体乳及乳制品、酒及酒精、植物油,不包括烟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