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4.1
B、5.7
C、4.62
D、7.4
答案:C
解析:解析: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葡萄酒)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酒心巧克力)的,视同销售。应纳的消费税=41.76/(1+13%)/80%×20%×10%+41.76/(1+13%)×10%=4.62(万元)。
A、4.1
B、5.7
C、4.62
D、7.4
答案:C
解析:解析:将自产的应税消费品(葡萄酒)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酒心巧克力)的,视同销售。应纳的消费税=41.76/(1+13%)/80%×20%×10%+41.76/(1+13%)×10%=4.62(万元)。
A. 制作广告的完工进度
B. 广告或商业行为出现于公众面前时
C. 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
D. 广告制作完成时
解析:解析:广告的制作费,应根据制作广告的完工进度确认收入。
A. 境内单位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软件服务
B. 境内单位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电信服务
C. 境内单位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业务流程管理服务
D. 境内单位向境外单位提供的完全在境外消费的知识产权服务
解析:解析:选项BD:属于免税行为。
A. 10.07
B. 10.15
C. 10.5
D. 10.63
解析:解析:由于该居民企业申报的成本费用支出核算准确而收入总额不准确,因此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成本(费用)支出额/(1-应税所得率)×应税所得率=127.5/(1-25%)×25%=42.5(万元);应纳企业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5%=42.5×25%=10.63(万元)。
A. 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
B. 取得应税所得没有扣缴义务人
C. 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
D. 取得境外所得
解析:解析:以上情况纳税人均应当依法办理纳税申报。
A. 被合并企业合并前的相关所得税事项由合并企业承继
B. 被合并企业股东取得合并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以其原持有的被合并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确定
C. 合并企业接受被合并企业资产的计税基础,以被合并企业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
D. 被合并企业合并前的亏损可全部由合并企业弥补
解析:解析:企业合并重组的特殊性税务处理中,被合并企业合并前的亏损可由合并企业弥补,但有限额规定。可由合并企业弥补的被合并企业亏损的限额=被合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截至合并业务发生当年年末国家发行的最长期限的国债利率。
A. 甲企业应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缴纳消费税
B. 甲企业应当自海关填发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
C. 海关代征的消费税应分别入中央库和地方库
D. 甲企业使用该进口已税高档化妆品生产高档化妆品准许扣除进口环节缴纳的消费税
解析:解析:选项C,海关代征的消费税属于中央政府固定收入,应该入中央库。【提示】中央政府固定收入包括:①消费税(含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的部分);车辆购置税。关税:④海关代征的进口环节增值税等。
A. 企业取得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B. 企业将取得的符合条件的财政性资金作不征税收入处理后,在3年内未发生支出且未缴回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的部分,应计入取得该资金第4年的应税收入总额征税
C. 企业在不同时间购买同一品种国债的,其转让时的成本计算方法,可在先进先出法、后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中选用一种
D. 非营利组织取得的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孳生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均属于免税收入
解析:解析:选项B:企业将取得的符合条件的财政性资金作不征税收入处理后,在5年(60个月)内未发生支出且未缴回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的部分,应计入取得该资金第6年的应税收入总额征税;选项C:企业在不同时间购买同一品种国债的,其转让时的成本计算方法,可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中选用一种,计价方法一经选用,不得随意改变。
A. 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的计税基础20%以上
B. 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的计税基础50%以上
C. 修理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延长2年以上
D. 经过修理后的固定资产被用于新的或不同的用途
解析:解析: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需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1)修理支出达到取得固定资产时的计税基础50%以上;(2)修理后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延长2年以上。
A. 选择享受津补贴免税优惠政策的外籍个人以现金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等
B. 个人转让自用达5年以上并且是唯一的家庭居住用房取得的所得
C. 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D. 外籍个人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
解析:解析: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外籍个人符合居民个人条件的,可以选择享受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也可以选择享受住房补贴、语言训练费、子女教育费等津补贴免税优惠政策,但不得同时享受。上述可以享受免税优惠的外籍个人津贴主要是指:外籍个人以非现金形式或实报实销形式取得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搬迁费、洗衣费。
A. 王某取得的所得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
B. 王某取得的所得按照对企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项目征税
C. 张某取得的工资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
D. 张某取得的工资和承包经营成果按照对经营所得项目征税
解析:解析:王某不参与分享餐厅经营成果,其取得的承包收入实质上属于岗位责任工资,所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税。张某参与分享承包企业的经营成果,其从招待所取得的工资、薪金和承包经营成果都属于“经营所得”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