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甲企业收到乙企业用于抵顶货款的产品,不作购进处理
B、 乙企业发出抵顶货款的货物不应作销售处理,不应计算销项税额
C、 甲、乙双方发出货物都作销售处理,但收到货物所含增值税额一律不能计入进项税额
D、 甲、乙双方都应作购销处理,可互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分别核算销售额和购货额,分别计算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
答案:D
解析:解析:此项业务实质上为以物易物行为,双方都应作购销处理,以各自发出的货物核算销售额并计算销项税额,以各自收到的货物按规定核算购货额并计算进项税额。
A、 甲企业收到乙企业用于抵顶货款的产品,不作购进处理
B、 乙企业发出抵顶货款的货物不应作销售处理,不应计算销项税额
C、 甲、乙双方发出货物都作销售处理,但收到货物所含增值税额一律不能计入进项税额
D、 甲、乙双方都应作购销处理,可互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分别核算销售额和购货额,分别计算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
答案:D
解析:解析:此项业务实质上为以物易物行为,双方都应作购销处理,以各自发出的货物核算销售额并计算销项税额,以各自收到的货物按规定核算购货额并计算进项税额。
A. 融资租赁房屋的,以房产余值计算缴纳房产税
B. 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的,要相应增加房屋的原值
C. 房屋出典的,由承典人按重置成本计算缴纳房产税
D. 经营租赁房屋的,以评估价格计算缴纳房产税
解析:解析:选项A:融资租赁房屋,本质上是一种变相分期付款购买固定资产的形式,因此在计征房产税时,应由承租人自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开始日的次月起依照房产余值缴纳房产税;选项C:产权出典的房产,产权所有人已无权支配房屋,因此由承典人以房屋原值按规定扣除一定比例后的房产余值计征房产税;选项D:经营租赁房屋的,由房屋产权所有人以取得的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A. 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
B. 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C. 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以销售收入减去购买住房价款后的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
D. 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解析:解析: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该政策适用于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和深圳市之外的地区。
A. 0.9
B. 1.2
C. 0.8
D. 0.1
解析:解析:纳税人以自采砂石用于厂房建造,视同销售缴纳资源税。该厂应纳资源税=(4000+500)×2/10000=0.9(万元)。
A. 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
B. 扣押、査封纳税人的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
C. 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扣缴税款
D. 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
解析:解析:选项CD属于税收强制执行措施。
A. 消费税9.11万元
B. 消费税16.07万元
C. 增值税6.96万元
D. 增值税16.07万元
解析:解析:进口环节应纳消费税=(25+25×50%)÷(1-30%)×30%=16.07(万元)进口环节应纳增值税=(25+25×50%)÷(1-30%)×13%=6.96(万元)。
A. 《防止税收协定优惠的不当授予》
B. 《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标准》
C. 《制定有效受控外国公司规则》
D. 《防止人为规避构成常设机构》
解析:解析: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项目成果有以下15项:(1)《关于数字经济面临的税收挑战的报告》。(2)《消除混合错配安排的影响》。(3)《制定有效受控外国公司规则》(选项C)。(4)《对利用利息扣除和其他款项支付实现的税基侵蚀予以限制》。(5)《考虑透明度和实质性因素有效打击有害税收实践》。(6)《防止税收协定优惠的不当授予》(选项A)。(7)《防止人为规避构成常设机构》(选项D)。(8)~(10)《确保转让定价结果与价值创造相匹配》。(11)《衡量和监控BEPS》。(12)《强制披露规则》。(13)《转让定价文档与国别报告》。(14)《使争议解决机制更有效》。(15)《开发用于修订双边税收协定的多边工具》。
A. 销售外购的瓶装水
B. 提供非学历教育服务
C. 为客户提供班车服务
D. 提供装卸搬运服务
解析:解析:选项 A,自来水公司销售自来水可以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3%的征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选项 C,为客户提供班车服务不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A. 使用新能源的车辆
B. 捕捞渔船
C. 农民拥有的并主要在农村地区使用的三轮汽车
D. 机场内部行驶作业车
解析:解析:依法不需要在车船登记管理部门登记的机场、港口、铁路站场内部行要或作业的车船,自车船税法实施之日起5年内免征车船税,该优惠属于特定减免,而非法定减免
A. 对税务所(分局)、各级税务局的稽查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所属税务局申请行政复议
B. 对税务机关作出逾期不缴纳罚款加处罚款的决定不服的,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C. 对国家税务总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申请人只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D. 对税务机关与其他行政机关以共同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行政复议
解析:解析:选项C:对国家税务总局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国家税务总局申请行政复议。对国家税务总局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申请人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国务院的裁决为最终裁决。选项D:对税务机关与其他行政机关以共同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共同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A. 酒类产品包装物押金(啤酒、黄酒除外)不管是否逾期,收取时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
B. 啤酒、黄酒逾期,征收增值税,不征收消费税
C. 啤酒、黄酒逾期,不征收增值税,也不征收消费税
D. 一般应税消费品押金,没有逾期,不征收增值税和消费税
解析:解析:选项C,啤酒、黄酒、成品油从量征收消费税,不考虑包装物押金。包装物押金逾期征收增值税,但是不征收消费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