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基本存款账户
B、 一般存款账户
C、 临时存款账户
D、 专用存款账户
答案:B
解析:解析:根据规定,一般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用于办理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和其他结算的银行结算账户。
A、 基本存款账户
B、 一般存款账户
C、 临时存款账户
D、 专用存款账户
答案:B
解析:解析:根据规定,一般存款账户是指存款人在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以外的银行营业机构开立的用于办理借款转存、借款归还和其他结算的银行结算账户。
A. 15日
B. 20日
C. 10日
D. 5日
解析:解析:《破产法司法解释三》第八条规定:“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应当说明理由和法律依据。经管理人解释或调整后,异议人仍然不服的,或者管理人不予解释或调整的,异议人应当在债权人会议核查结束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债权确认的诉讼。
A. 注册会计师甲曾担任债务人公司的独立董事至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2年前卸任
B. 注册会计师乙的父亲是债务人公司的控股股东
C. 注册会计师丙因个人原因负债数额巨大,但与债务人公司无关
D. 注册会计师丁最近3年来一直为债务人公司提供外部审计工作,熟悉该企业情况
解析:解析:(1)选项A:现在担任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3年内曾经担任债务人、债权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得担任债务人破产案件的管理人;本题甲卸任未逾3年。(2)选项B:与债权人或者债务人的控股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担任债务人破产案件的管理人;本题乙是债务人控股股东的直系血亲。(3)选项C:与债务人、债权人有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关系的,不得担任债务人破产案件的管理人;本题丙是因个人原因负债。(4)选项D: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3年内,曾为债务人提供相对固定的中介服务的,不得担任债务人破产案件的管理人;本题丁最近3年一直为债务人提供相对固定的中介服务。
A. 出卖人依约为买受人代办托运,货交第一承运人后意外灭失
B. 买卖双方未约定交付地点,出卖人将标的物交由承运人运输,货物在运输途中意外灭失
C. 约定在出卖人营业地交货,买受人未按约定时间前往提货,后货物在地震中灭失
D. 买受人下落不明,出卖人将标的物提存后意外灭失
解析:解析:(1)选项AB正确: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2)选项C正确:出卖人按照约定将标的物置于交付地点,买受人违反约定没有收取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违反约定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3)选项D正确:标的物提存后,风险由债权人承担。
A. 乙公司只能向甲公司主张清偿
B. 乙公司只能向丙公司主张清偿
C. 应当由甲、丙公司按连带责任方式向乙公司清偿
D. 应当由甲、丙公司按分立协议约定的比例向乙公司清偿
解析:解析: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本题中,甲、丙公司未与债权人乙公司达成债务清偿协议,故对该笔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A. 银行结算账户是活期存款账户
B. 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按用途可分为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专用存款账户、临时存款账户
C. 存款人只能在注册地或住所地开设银行结算账户
D.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在境内从事证券投资开立的人民币特殊账户和人民币结算账户资金账户纳入专用存款账户管理
解析:解析:选项C:存款人应在注册地或住所地开设银行结算账户。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可以在异地(跨省、市、县或区)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的除外。
A. 公司会计账簿
B. 董事会会议决议
C. 股东名册
D. 公司债券存根
解析:解析:根据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因此,选项BCD正确。
A. 主合同当事人协议以新贷偿还旧贷,旧贷的担保人对新贷承担担保责任
B. 新贷与旧贷的担保人相同的,新贷的担保人应承担担保责任
C. 新贷与旧贷的担保人不同的,新贷的担保人一般不承担担保责任
D. 旧贷无担保,新贷的担保人一般不承担担保责任,但新贷的担保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借款人借新还旧的除外
解析:解析:主合同当事人协议以新贷偿还旧贷,旧贷的担保人不承担担保责任,选项A错误。
A. 母鸡下的蛋
B. 枣树上摘下的枣
C. 房屋租金
D. 奶牛挤下的牛奶
解析:解析:选项ABD都属于天然孳息。
A. 因为乙、丙不对戊承担票据责任,戊只能向甲、丁行使追索权
B. 丙的背书无效,但戊可以向甲、乙、丁行使票据权利,请求支付票面金额
C. 因为乙背书时记载“不得转让”字样,戊只能向丁行使票据权利
D. 上面说法都不对,因为乙在背书时已在票面记载“不得转让”,所以丙之后的背书行为都无效,戊不是票据权利人
解析:解析:背书人在票据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晋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但之后的背书有效,持票人可以向其他票据债务人行使票据权利。
A. 单向集中
B. 横向集中
C. 纵向集中
D. 混合集中
解析:解析:横向集中,是指因生产或销售同类产品,或者提供同种服务而具有相互直接竞争关系的经营者之间的集中。本题属于横向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