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宏大公司的行为是合理的
B、 赵某有权请求宏大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C、 宏大公司售楼部展示该小区模型中的网球场和游泳池的行为属于要约
D、 宏大公司售楼部展示该小区模型中的网球场和游泳池的行为属于要约邀请
答案:BC
解析:解析:根据规定,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据此,本题中,宏大公司售楼部展示该小区模型中的网球场和游泳池的行为构成要约,宏大公司应向购房者赵某承担违约责任。
A、 宏大公司的行为是合理的
B、 赵某有权请求宏大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C、 宏大公司售楼部展示该小区模型中的网球场和游泳池的行为属于要约
D、 宏大公司售楼部展示该小区模型中的网球场和游泳池的行为属于要约邀请
答案:BC
解析:解析:根据规定,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据此,本题中,宏大公司售楼部展示该小区模型中的网球场和游泳池的行为构成要约,宏大公司应向购房者赵某承担违约责任。
A. 出席会议的董事过半数通过
B. 出席会议的董事2/3以上通过
C. 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
D. 全体董事的2/3以上通过
解析:解析: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作出决议,应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而不是出席会议的董事过半数通过。
A. 销售价格是否明显高于其他经营者在相同或者相似市场条件下销售同种商品或者可比较商品的价格
B. 商品的销售价格是否明显高于其他经营者销售同种商品的价格
C. 在成本基本稳定的情况下,是否超过正常幅度提高商品的销售价格
D. 商品销售价格的提价幅度是否明显高于成本增长幅度
解析:解析:认定“不公平的高价”或者“不公平的低价”,可以考虑下列因素:(1)销售价格或者购买价格是否明显高于或者明显低于其他经营者在相同或者相似市场条件下销售或者购买同种商品或者可比较商品的价格;(2)销售价格或者购买价格是否明显高于或者明显低于同一经营者在其他相同或者相似市场条件区域销售或者购买商品的价格;(3)在成本基本稳定的情况下,是否超过正常幅度提高销售价格或者降低购买价格;(4)销售商品的提价幅度是否明显高于成本增长幅度,或者购买商品的降价幅度是否明显高于交易相对人成本降低幅度;(5)需要考虑的其他相关因素。认定市场条件相同或者相似,应当考虑销售渠道、销售模式、供求状况、监管环境、交易环节、成本结构、交易情况等因素。
A. 注册资本为100万元
B. 甲用劳务出资10万元
C. 乙用专利权出资50万元
D. 丙用货币出资40万元
解析:解析:有限责任公司不可以用劳务出资,只有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可以用劳务出资。
A. 甲与乙签订机器设备抵押合同,合同已生效,但尚未办理登记
B. 甲与乙签订房屋抵押合同,合同已生效,但尚未办理登记
C. 甲与乙签订机器设备质押合同,合同已生效,机器设备已交付,但尚未办理登记
D. 甲与乙签订股权质押合同,合同已生效,但尚未向法定机构办理出质登记
解析:解析:(1)选项A: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2)选项B:以不动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未经登记,抵押权未设立;(3)选项C:动产质权自质物交付质权人占有时设立;(4)选项D:以可以转让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A. 抵押权人优先于质权人受偿
B. 抵押权人后于质权人受偿
C. 同时受偿
D. 按照登记、交付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解析:解析:根据规定,同一财产法定登记的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拍卖、变卖该财产所得价款按照登记、交付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A. 甲、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丙、丁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B. 乙、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甲、丁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C. 甲、乙、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丁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D. 乙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甲、丙、丁以其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
解析:解析:根据规定,有限合伙人转变为普通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有限合伙人期间有限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转变为有限合伙人的,对其作为普通合伙人期间合伙企业发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因此,甲、乙、丙均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丁承担有限责任。
A. 中国证券业协会
B.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C. 具备证券业务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
D. 上海证券交易所
解析:解析:(1)选项AD:属于自律性机构;(2)选项C:属于证券服务机构。
A. 权利
B. 智慧成果
C. 行为
D. 人体器官如脱离人的身体
解析:解析:我国物权法上的物仅指有体物,权利、行为、智慧成果(包括电脑程序)等均不是物权法上的物,因此选项A、B、C不选。人是权利主体,不能成为物权客体。不过人体器官如果脱离人的身体,则可成为物。因此选项D正确。
A. 债权人会议决议
B. 债权人委员会会议记录
C. 债权申报登记册
D. 管理人监督报告
解析:解析:(1)选项ABD:单个债权人有权查阅债务人财产状况报告、债权人会议决议、债权人委员会决议、管理人监督报告等参与破产程序所必需的债务人财务和经营信息资料。(2)选项C:债权表、债权申报登记册及债权申报材料在破产期间由管理人保管,债权人、债务人、债务人职工及其他利害关系人有权查阅。
A. 甲送给乙一部手机
B. 二人共进晚餐
C. 甲将房屋出租给乙
D. 二人此生不离不弃
解析:解析:选项A是赠与合同关系,选项C是租赁合同关系,都产生法律上的权利义务;选项B是情谊行为,选项D是恋爱关系,都不受法律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