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20日以前通知各股东
B、 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长李某负责召集
C、 临时股东大会不得对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D、 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总经理负责主持
答案:C
解析:解析: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所以选项A错误;临时股东大会应当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所以选项BD错误。
A、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20日以前通知各股东
B、 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董事长李某负责召集
C、 临时股东大会不得对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作出决议
D、 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由总经理负责主持
答案:C
解析:解析:临时股东大会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各股东,所以选项A错误;临时股东大会应当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所以选项BD错误。
A. 豁免与适用除外有一定的重叠区域
B. 豁免是指某些特定领域排除在反垄断法的适用范围
C. 农业生产中的联合或者协同行为可以被豁免
D. 适用除外包括知识产权的正当行使
解析:解析:豁免和适用除外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没有重叠的区域,选项A错误;适用除外是指某些特定领域排除在反垄断法的适用范围,选项B错误;适用除外包括知识产权的正当行使和农业生产中的联合或者协同行为,选项C错误,选项D正确。
A. 对于横向垄断协议的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由人民法院直接认定,原、被告均不承担举证责任
B. 对于横向垄断协议的排除、限制竞争效果,适用“谁主张,谁举证”原则
C. 对于纵向垄断协议的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证明,适用举证责任倒置
D. 对于纵向垄断协议的排除、限制竞争效果,适用“谁主张,谁举证”原则
解析:解析:(1)选项AB:被诉垄断行为属于禁止的横向垄断协议的,被告应对该协议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承担举证责任(举证责任倒置);(2)选项CD:纵向垄断协议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证明仍按“谁主张,谁举证”的基本原则,由原告承担举证责任。
A. 法律规范是法律条文的表现形式
B. 法律规范等同于法律条文
C. 法律规范与法律条文一一对应
D. 法律条文的内容除法律规范外,还包括法律原则等法要素
解析:解析:(1)选项AB:法律规范不同于法律条文。法律条文是法律规范的文字表现形式;(2)选项C:法律规范与法律文不是一一对应的,一项法律规范的内容可以表现在不同法律条文甚至不同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中,同样,一个法律条文中也可以反映若干法律规范的内容。
A. 破产管理人有权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列席并回答有关询问
B. 破产管理人不能依法公正执行职务的,法院无权更换
C. 破产管理人履行职责所获报酬应列入破产财产分配方案,从债务人财产中优先支付
D. 破产管理人负责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接受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的监督
解析:解析:选项B:债权人会议认为管理人不能依法、公正执行职务或者有其他不能胜任职务情形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更换。
A. 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
B. 债务人移居国外,但国内有其购买现由亲属居住的住宅
C. 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
D. 债务人听说保证人曾表示放弃权利
解析:解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人不得行使抗辩权:(1)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产可供执行;(2)人民法院已经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3)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4)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先诉抗辩权。
A.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最短为1年,最长为6年
B. 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
C. 可转换公司债券白发行结束之日起3个月之后方可转换为公司股票
D.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应当委托具有资格的资信评级机构进行信用评级
解析:解析:可转换公司债券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之后方可转换为公司股票,转股期限由上市公司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存续期限及公司财务状况确定。
A. 银行本票见票即付
B. 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持票人向出票银行提示付款的,出票银行不予受理
C. 银行本票一律不得用于支取现金
D. 银行本票一律不得背书转让
解析:解析:(1)选项B:持票人超过提示付款期限不获付款的,在票据权利时效内向出票银行作出说明,并提供本人身份证件或单位证明,可持银行本票向出票银行请求付款;(2)选项C:注明“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字样的银行本票可以用于支取现金;(3)选项D:现金银行本票不得背书转让,但转账银行本票可以背书转让。
A. 甲将手机卖给王某并已交付,甲对手机的所有权消灭
B. 乙将汽车赠送给李某并已交付,乙对汽车的所有权消灭
C. 丙遗失了自己的笔记本电脑,丙对笔记本电脑的所有权消灭
D. 丁的房屋在地震中完全毁损,丁对房屋的所有权消灭
解析:解析:物权的消灭可分绝对消灭与相对消灭两类。绝对消灭是指物权本身不复存在;相对消灭表达的则是物权转让的含义--相对于物权出让方而言,物权消灭了。选项AB是物权的相对消灭,选项D是物权的绝对消灭,选项A、B、D正确;选项C,丙虽然遗失笔记本电脑,但丙仍然拥有笔记本电脑的所有权,选项C错误。
A. 甲
B. 乙
C. 丙
D. 丁
解析:解析: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但可以成为有限合伙人。选项ACD均错误,选项B正确。
A. 民事法律关系、刑事法律关系和行政法律关系
B. 绝对法律关系与相对法律关系
C. 调整性法律关系与保护性法律关系
D. 主法律关系和从法律关系
解析:解析:根据法律规范的性质,可以将法律关系分为民事法律关系、刑事法律关系和行政法律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