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
B、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质量负责人
C、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
D、 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
答案:A
解析:解析:【内容考查】本题考查的是分部工程质量验收。【选项分析】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勘察、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也应参加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验收;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应参加主体结构、节能分部工程验收。
A、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
B、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质量负责人
C、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
D、 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
答案:A
解析:解析:【内容考查】本题考查的是分部工程质量验收。【选项分析】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勘察、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也应参加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验收;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部门负责人应参加主体结构、节能分部工程验收。
A. 中心
B. 目的
C. 目标
D. 关键
解析:解析:成本偏差的控制,分析是关键,纠偏是核心;要针对分析得出的偏差发生原因,采取切实措施,加以纠正。
A. 收集数据,为项目控制提供参考值
B. 进行项目目标的计划值和实际值的比较
C. 将项目的目标进行分解,确定目标控制的计划值
D. 收集项目目标的实际值
解析:解析:项目目标动态控制的工作程序如图1Z201081-1所示。(1)第一步,项目目标动态控制的准备工作:将项目的目标进行分解,以确定用于目标控制的计划值。(2)第二步,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目标的动态控制:1)收集项目目标的实际值,如实际投资、实际进度等;2)定期(如每两周或每月)进行项目目标的计划值和实际值的比较;3)通过项目目标的计划值和实际值的比较,如有偏差,则采取纠偏措施进行纠偏。(3)第三步,如有必要,则进行项目目标的调整,目标调整后再回复到第一步。
A. 参考采用
B. 等同采用
C. 等效采用
D. 参照采用
解析:解析: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应按照我国GB/T19000—2008质量管理体系族标准进行建立和认证。该标准是我国按照等同原则,采用国际标准化组织颁布的IS09000:2005质量管理体系族标准制定的。
A. 制定和落实有效的施工质量保证措施
B. 不选用不成熟、不可靠的设计、施工技术方案
C. 制定和落实有效的质量事故应急预案
D. 承包单位依法实行联合承包
E. 质量责任单位向保险公司投保适当的险种
解析:解析:质量风险应对策略:风险规避、减轻、转移、自留及其组合等策略风险减轻:在施工中有针对性地制定和落实有效的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和质量事故应急预案,可以降低质量事故发生的概率和减少事故损失量。
A. 沟通主体
B. 沟通客体
C. 沟通介体
D. 沟通渠道
解析:解析:沟通过程包括五个要素,即:沟通主体、沟通客体、沟通介体、沟通环境和沟通渠道。而沟通渠道是实施沟通过程和提高沟通功效的重要环节。
A. 建设工程项目的总进度目标指的是整个工程项目的进度目标
B. 建设工程项目的总进度目标是在项目决策阶段项目立项时确定的
C. 在进行建设工程项目总进度目标控制前,首先应分析和论证进度目标实现的可能性
D. 建设工程项目总进度目标的控制是业主方项目管理的任务
解析:解析:【内容考查】本题考查的是项目总进度目标论证的工作内容。【选项分析】建设工程项目的总进度目标指的是整个工程项目的进度目标,它是在项目决策阶段项目定义时确定的,项目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在项目的实施阶段对项目的目标进行控制。建设工程项目总进度目标的控制是业主方项目管理的任务(若采用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的模式,协助业主进行项目总进度目标的控制也是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方项目管理的任务)。在进行建设工程项目总进度目标控制前,首先应分析和论证进度目标实现的可能性。若项目总进度目标不可能实现,则项目管理者应提出调整项目总进度目标的建议,并提请项目决策者审议。
A. 工业污染源
B. 生活污染源
C. 农业污染源
D. 施工现场污染源
解析:解析:( 2 )生活污染源:主要有食物废渣、食油、粪便、合成洗涤剂、杀虫剂、病原微生物等。
A. 公正性
B. 服务性
C. 科学性
D. 独立性
解析:解析:独立性,指的是不依附性,它在组织上和经济上不能依附于监理工作的对象(如承包商、材料和设备的供货商等),否则它就不可能自主地履行其义务。
A. 勘察合同
B. 设计合同
C. 施工承包合同
D. 工程监理合同
解析:解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勘察合同、设计合同、施工承包合同属于建设工程合同,工程监理合同、咨询合同等属于委托合同。
A. 7
B. 14
C. 15
D. 21
解析:解析:如果招标人在招标文件已经发布之后,发现有问题需要进一步澄清或修改,必须依据以下原则进行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