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发明
B、 计算机软件
C、 实用新型
D、 商品商标
E、 外观设计
答案:ACE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的是专利法保护的对象。专利法保护的对象就是专利权的客体,各国规定各不相同。我国《专利法》保护的是发明创造专利权,并规定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A、 发明
B、 计算机软件
C、 实用新型
D、 商品商标
E、 外观设计
答案:ACE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的是专利法保护的对象。专利法保护的对象就是专利权的客体,各国规定各不相同。我国《专利法》保护的是发明创造专利权,并规定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A. 商品混凝土必须要有出厂合格证,施工单位不需要对此进行检验
B. 施工单位需要对此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但是可以自行取样
C. 施工单位需要对此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同时要在监理单位和建设单位的监督下现场取样
D. 施工单位需要对此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接受委托的检验单位必须要具有相应的资质等级
解析:解析:《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施工人员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当在建设单位或工程监理单位的监督下现场取样,并送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质量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A. 1
B. 3
C. 6
D. 12
解析:解析:《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依法裁减人员后,用人单位在6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A. 取得建造师注册证书和职业印章
B. 取得建造师注册资格证书
C. 必须有专科以上学历
D. 受聘于一个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
解析:解析:未取得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不得担任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从事相关活动。
A. 不能出租使用
B. 可以出租使用
C. 经建设单位批准后可以出租使用
D. 经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可以出租使用
解析:解析:禁止出租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
A. 警告
B. 罚金
C. 拘役
D. 有期徒刑
E. 无期徒刑
解析: 刑事责任是指个人或组织依法承担的因犯罪行为而受到的法律制裁。选项B、C、D和E都是刑事处罚的形式。 警告不属于刑事处罚,它是一种较轻的行政处分形式,不涉及刑事责任。 因此,选项B、C、D和E是刑事责任的主要形式,所以答案选B、C、D、E。
A. 国家标准
B. 行业标准
C. 地方标准
D. 企业标准
E. 推荐性标准
解析:解析:《标准化法》的规定,我国的标准分为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
A. 代理人本人
B. 被代理人
C. 第三人
D. 权利人
解析:解析: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故选项B正确。
A. 要使失信企业在全国范围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B. 应当采取行政、经济、法律、社会舆论和私力救济等综合惩治措施
C. 企业未按照本规定要求提供企业信用档案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监督主管部门处理
D. 注册建造师或者其聘用单位未按照要求提供注册建造帅信用档案信息的,由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处理
解析:解析:《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中规定,建立健全企业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强对企业失信行为的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对拖欠工资的失信企业,由有关部门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生产许可、履约担保、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评优评先等方面依法依规予以限制,使失信企业在全国范围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提高企业失信违法成本。
A. 由于甲尚未与乙签订合同,甲不承担对乙的赔偿责任
B. 甲应当承担对乙的违约责任,双倍返还乙的投标保证金
C. 甲应当承担对乙的缔约过失责任,双倍返还乙的投标保证金
D. 乙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的,甲还应当继续赔偿
解析:解析:《招标投标法》规定,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中标人不履行于招标人订立的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A. 高处、高温工作
B. 矿山、井下作业
C. 夜班劳动
D. 低温、冷水作业
解析:解析:该题主要考察的是:女职工的特殊保护,《劳动法》规定,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4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3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3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活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3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