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主债权
B、 抵押权
C、 主债权的利息
D、 违约金
E、 维权律师费用
答案:BE
解析:解析:2021版教材P30页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A、 主债权
B、 抵押权
C、 主债权的利息
D、 违约金
E、 维权律师费用
答案:BE
解析:解析:2021版教材P30页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
A. 劳动者患病,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B. 劳动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C. 劳动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D.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E.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
解析:解析:【内容考查】本题考查的是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选项分析】为了保护一些特殊群体劳动者的权益,《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该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A. 有权代理
B. 表见代理
C. 无权代理
D. 滥用代理权
解析:解析:2021版教材P11页第一百六十九条代理人需要转委托第三人代理的,应当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或者追认。 转委托代理经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被代理人可以就代理事务直接指示转委托的第三人,代理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以及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责任。 转委托代理未经被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的,代理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是在紧急情况下代理人为了维护被代理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第三人代理的除外。
A. 施工单位向甲供应商支付货款属于合同之债
B. 施工单位向乙供应商支付货款属于合同之债
C. 甲、乙供应商之间原本没有债的关系
D. 乙供应商获得货款形成无因管理之债
E. 乙供应商获得货款形成不当得利之债
解析:解析:2021版教材P19页区分合同之债、无因管理之债、不当得利之债之间的关系。任何合同关系的设立,都会在当事人之间发生债权债务的关系,合同产生的债被称为合同之债。因此,选项B错误。由于本题不存在无因管理,也不形成无因之债,选项D错误。乙供应商获得货款属于不当得利,不当得利产生的债被称为不当得利之债。
A. 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
B. 因非承包方原因使工程停工120天以上且建设单位同意的
C. 合同约定的工程进入收尾阶段而新的工程刚刚破土动工的
D. 因工作需要经工程发、承包双方协商同意的
E. 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
解析:解析:2021版教材P66注册建造师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
A. 程序性诉讼
B. 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
C. 进行和解
D. 提起反诉或者上诉
解析:解析:2021版教材P313~314《民事诉讼法》规定: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针对实践中经常出现的授权委托书仅写“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的情形,最高人民法院还特别规定,在这种情况下不能认定为诉讼代理人已获得特别授权,即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
A. 发包人可以为承包单位指定生产厂,而不能指定供应商
B. 发包单位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属于违法
C. 发包单位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合法
D. 发包人为承包单位指定的材料质量缺陷由承包单位承担责任
解析:解析:2021版教材P93 版教材P94按照合同约定,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由工程承包单位采购,发包单位不得指定承包单位购入用于工程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或指定生产厂、供应商。
A. 土地所有权
B. 土地处分权
C. 担保物权
D. 地役权
解析:解析:2021版教材P16页地役权,是指为使用自己不动产的便利或提高其效益而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不动产的权利。
A. 建设单位只能向A公司索赔10万元
B. 建设单位可以仅要求B公司赔偿10万元损失
C. 建设单位可以仅要求A公司赔偿10万元损失
D. 建设单位可以要求A、B公司各赔偿5万元的损失
解析:解析:2021版教材P80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A. 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
B. 总承包单位未经建设单位认可,将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
C. 建筑企业允许他人以自己的名义承揽工程
D. 总承包单位将全部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
解析:解析:2021版教材P99第八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转包,但有证据证明属于挂靠或者其他违法行为的除外:(一)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给其他单位(包括母公司承接建筑工程后将所承接工程交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施工的情形)或个人施工的;(二)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三)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未派驻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等主要管理人员,或派驻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中一人及以上与施工单位没有订立劳动合同且没有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或派驻的项目负责人未对该工程的施工活动进行组织管理,又不能进行合理解释并提供相应证明的;(四)合同约定由承包单位负责采购的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及工程设备或租赁的施工机械设备,由其他单位或个人采购、租赁,或施工单位不能提供有关采购、租赁合同及发票等证明,又不能进行合理解释并提供相应证明的;(五)专业作业承包人承包的范围是承包单位承包的全部工程,专业作业承包人计取的是除上缴给承包单位“管理费”之外的全部工程价款的;(六)承包单位通过采取合作、联营、个人承包等形式或名义,直接或变相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的;(七)专业工程的发包单位不是该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单位的,但建设单位依约作为发包单位的除外;(八)专业作业的发包单位不是该工程承包单位的;(九)施工合同主体之间没有工程款收付关系,或者承包单位收到款项后又将款项转拨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又不能进行合理解释并提供材料证明的。
A. 建设工程法律责任
B. 刑事法律责任
C. 行政法律责任
D. 民事法律责任
E. 国家赔偿责任
解析:解析:2021版教材P39页按照违法行为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可以将法律责任分为:违宪法律责任、刑事法律责任、民事法律责任、行政法律责任和国家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