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阳光公司无须给予李某任何经济补偿
B、 阳光公司应当给予李某6000元经济补偿
C、 阳光公司应当给予李某7200元经济补偿
D、 阳光公司应当给予李某5600元经济补偿
答案:B
解析:解析:2021版教材P136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2年4个月,也就是补偿2.5个月的工资,即2.5*2400=6000
A、 阳光公司无须给予李某任何经济补偿
B、 阳光公司应当给予李某6000元经济补偿
C、 阳光公司应当给予李某7200元经济补偿
D、 阳光公司应当给予李某5600元经济补偿
答案:B
解析:解析:2021版教材P136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2年4个月,也就是补偿2.5个月的工资,即2.5*2400=6000
A. A合同不是双方实际履行的合同,应当作为无效合同处理
B. B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应当以B合同作为结算依据
C. B合同背离了中标合同的实质性内容,应当以A合同作为结算依据
D. A、B合同均不能作为结算依据,双方应当依据工程造价签订合同
解析:解析:2021版教材P7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1条规定:“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依据。”
A. 国务院
B. 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
C. 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
D. 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市级人民政府
解析:解析:2021版教材P248特别重大事故以下等级事故,事故发生地与事故发生单位不在同一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由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负责调查,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派人参加。
A. 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B. 市级(设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C. 区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D. 有资质的三甲医院
解析:解析:2021版教材P233《工伤保险条例》第23条规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A. 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
B.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诉讼过程中不得自行取证
C. 施工企业对没有违法的事实负有举证责任
D. 作出该行政处罚的依据应当由施工企业提供
解析:解析:2021版教材P317《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应当及时提供证据。
A. 2031年03月05日
B. 2031年03月15日
C. 2031年05月15日
D. 2033年02月13日
解析:解析:2021版教材P22页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自初次申请日起。
A. 出借安全生产许可证
B. 未办理延期手续
C. 生产单位变更企业名称
D. 超越法定职权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解析:解析:2021版教材P204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撤销已经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1)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2)超越法定职权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违反法定程序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3)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建筑施工企业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4)依法可以撤销已经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其他情形。
A. 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
B. 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代理人承担民事责任
C. 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
D. 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
E. 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然进行代理活动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
解析:解析:2021版教材P11页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1.代理人不履行职责而给被代理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2.第三人故意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已终止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3.违法代理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然进行代理活动的,或者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不表示反对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A. 扣押居民身份
B. 扣押职业资格证
C. 要求提供担保
D. 签订专业技术培训服务违约条款
E. 签订竞业限制保证书
解析:解析:2021版教材P128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证件。
A. 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
B. 合同中约定的货物到达地
C. 合同中约定的货物验收地
D. 合同中约定的安装调试地
E. 被告住所地
解析:解析:2021版教材P309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A. 代理人不知道并且不应当知道被代理人死亡
B. 乙死亡
C. 甲取消委托合同
D. 乙丧失民事行为能力
解析:解析:2021版教材P11页第一百七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终止:(一)代理期间届满或者代理事务完成;(二)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辞去委托;(三)代理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四)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死亡;(五)作为代理人或者被代理人的法人、非法人组织终止。第一百七十四条被代理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人实施的代理行为有效:(一)代理人不知道并且不应当知道被代理人死亡;(二)被代理人的继承人予以承认;(三)授权中明确代理权在代理事务完成时终止;(四)被代理人死亡前已经实施,为了被代理人的继承人的利益继续代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