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
B、3
C、15
D、30
答案:B
解析:解析:2021版教材P133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A、1
B、3
C、15
D、30
答案:B
解析:解析:2021版教材P133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A. 当事人不得就已经裁决的事项再行申请仲裁
B. 当事人可以提起诉讼就已经裁决的事项
C. 仲裁机构不得随意变更已经生效的仲裁裁决
D. 当事人不可以提起诉讼就已经裁决的事项
E. 仲裁裁决具有执行力
解析:解析:2021版教材P338仲裁裁决。仲裁裁决是由仲裁庭作出的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法律文书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制度,当人事不得就已经裁决的事项再行申请仲裁,也不得就提起诉讼;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裁决的,应当依法进行所以B答案是错误的。
A. 每二年
B. 每三年
C. 每半年
D. 每年
解析:解析:2021版教材P244每三年进行一次应急预案评估。
A. 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B. 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C. 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已分别签署质量合格文件
D. 已签署的工程结算文件
解析:解析:2021版教材P288~289《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进一步规定,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完成建设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4)有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
A. 返还原物
B. 排除妨碍
C. 恢复原状
D. 确认物权
解析:解析:2021版教材P17页物权的保护,是指通过法律规定的方法和程序保障物权人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对其财产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利的制度。
A. 必须征得债权人同意
B. 第三人并不因此成为合同当事人
C. 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D. 第三人应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
解析:解析:2021版教材P123页《民法典》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合同义务转移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合同义务的全部转移,在这种情况下,新的债务人完全取代了旧的债务人,新的债务人负责全面履行合同义务。
A. 民事纠纷
B. 行政纠纷
C. 刑事附带民事纠纷
D. 程序纠纷
解析:解析:2021版教材P302建筑工程民事纠纷,是在建设工程活动中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以民事权利义务法律关系为内容的争议。分为两大类:财产方面的民事纠纷、人身关系方面的民事纠纷。
A. 特别重大事故
B. 重大事故
C. 较大事故
D. 一般事故
解析:解析:2021版教材P241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确定事故等级。其中,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这里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因此,造成10人重伤的事故属于较大事故。
A. 应当发布资格预审公告、编制资格预审文件
B. 资格预审结束后,招标人应当及时向资格预审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
C. 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可以再次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D. 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少于3个的,应当重新招标
解析:解析:【内容考查】本题考查的是招标基本程序-资格审查【选项分析】《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招标人采用资格预审办法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的,应当发布资格预审公告、编制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应当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载明的标准和方法进行。资格预审结束后,招标人应当及时向资格预审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具有投标资格。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少于3个的,应当重新招标。
A. 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B. 代理的事项、权限
C. 第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D. 代理的期间
E. 委托人的签名或盖章
解析:解析:2021版教材P10页委托代理中委托授权书应载明的内容。民事法律行为的委托代理:书面委托代理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间,并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
A. 在合同中约定发生争议可以提交仲裁,也可以提交诉讼
B. 约定的仲裁事项是不动产争议
C. 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名称不准确,但能够确定具体的仲裁机构
D. 在合同中就争议达成了仲裁条款,但合同已经终止
E. 仲裁协议约定了两个仲裁机构,但当事人未能就仲裁机构选择达成一致
解析:解析:2021版教材P334请求仲裁的意愿应当是确定的。有的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发生争议可以提交仲裁,也可以提交诉讼,根据这种约定就无法判定当事人有明确的仲裁意愿。因此,《仲裁法》司法解释规定,这样的仲裁协议无效。仲裁事项可以是当事人之间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也可以是合同中某一特定问题的争议;既可以是事实问题的争议,也可以是法律问题的争议,其范围取决于当事人在仲裁协议中的约定。《仲裁法》司法解释规定,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机构名称不准确,但能够确定具体的仲裁机构的,应当认定选定了仲裁机构。仲裁协议约定两个以上仲裁机构的,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其中的一个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不能就仲裁机构选择达成一致的,仲裁协议无效。仲裁协议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或者无效,以及合同成立后未生效、被撤销等,均不影响仲裁协议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