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10.32万元
B、 12.384万元
C、 13.52万元
D、 3.2万元
答案:B
解析:解析:(1)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费用,准予据实扣除,第1笔利息支出可扣除10.32万元;(2)向内部职工借款的利息支出,借款情况符合条件的,其利息支出在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扣除,第2笔利息支出可扣除=120×5.16%÷12×4=2.064(万元);(3)合计准予扣除的利息支出=10.32+2.064=12.384(万元)。
A、 10.32万元
B、 12.384万元
C、 13.52万元
D、 3.2万元
答案:B
解析:解析:(1)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费用,准予据实扣除,第1笔利息支出可扣除10.32万元;(2)向内部职工借款的利息支出,借款情况符合条件的,其利息支出在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准予扣除,第2笔利息支出可扣除=120×5.16%÷12×4=2.064(万元);(3)合计准予扣除的利息支出=10.32+2.064=12.384(万元)。
A. 100×20%=20(万元)
B. 100×(1+10%)×20%=22(万元)
C. 100×10%=10(万元)
D. 100×(1+10%)×10%=11(万元)
解析:解析:烟叶税的计税依据包括纳税人支付给烟叶销售者的烟叶收购价款和价外补贴。
解析:解析:凡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在单位行政领导成员中,不设与总会计师职权重叠的副职。
A. 社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
B. 按照社会保险险种分别建账、分账核算
C. 社会保险基金存入财政专户,通过预算实现收支平衡
D. 社会保险机构的人员经费、运营经费、管理费用由社会保险基金支付
解析:解析:本题考核社保基金的运营。社会保险基金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按照国务院规定投资运营实现保值增值。不得违规用于兴建、改建办公场所和支付人员工资、运营费用、管理费用,或者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挪作其他用途。选项D表述错误。
A. 正确
B. 错误
解析:解析:以涂改、挖补等手段来改变会计凭证和会计账簿的真实内容,以歪曲事实真相的行为,属于变造会计资料。【提示】此类知识点可在《考点汇编—票据和结算凭证的伪造、变造、更改》进行学习。
A. 免税收入
B. 加计扣除
C. 减计收入
D. 税额抵免
解析:解析:我国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包括免税收入、可以减免税的所得、优惠税率、民族自治地方的减免税、加计扣除、抵扣应纳税所得额、加速折旧、减计收入、抵免应纳税额和其他专项优惠政策。
A. 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B. 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C. 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D. 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可按实际发生额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
解析:解析:选项AB: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与筹办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可按实际发生额的60%计入企业筹办费,并按有关规定在税前扣除。【提示】此类知识点可在《考点汇编-具体扣除标准》进行学习。
A. 未满16周岁的小赵与某餐厅签订的劳动合同
B. 未满16周岁的小钱与某杂技团签订的劳动合同
C. 未满16周岁的小孙与某快递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
D. 未满16周岁的小李与某保安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
解析: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劳动合同订立主体的资格要求。文艺、体育、特种工艺单位录用人员可以不满16周岁。【提示】此类知识点可在《考点汇编—劳动合同的订立》进行学习。
A. 违约金的支付主体只能是劳动者
B. 经济补偿金只能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
C. 违约金只能在服务期和竞业限制条款中约定
D. 经济补偿金的支付主体只能是用人单位
解析:解析:选项AD正确,违约金的支付主体只能是劳动者,而经济补偿金的支付主体只能是用人单位;选项B错误,经济补偿金是指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劳动者无过错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应给予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并非用工双方约定;选项C正确,禁止用人单位对劳动合同服务期和竞业限制之外的其他事项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故选B。【提示】此类知识点可在《考点汇编—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进行学习。
A. 20-6-3-2-2.4-2.4=4.2
B. 20-6-3-1.2-2.4-2.4=5
C. 20-6-3-1.2-2.4=7.4
D. 20-6-3-2-2.4=6.6
解析:解析: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属于专项扣除项目,可据实在税前扣除;纳税人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偿还贷款期间,可以按照每年12000元标准定额扣除;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李某两个女儿的子女教育支出税前准予扣除24000元;纳税人赡养60岁(含)以上父母以及其他法定赡养人的赡养支出,可以按照标准定额扣除,李某父母年龄均不足60岁,不得在税前扣除赡养支出。故李某税前扣除项目合计=6+3+1.2+2.4=12.6(万元)。应纳税所得额=20-12.6=7.4(万元)【提示】此类知识点可在《考点汇编-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进行学习。
A. 民政部门支付给个人的生活困难补助
B. 稿酬所得
C. 劳务报酬所得
D. 保险赔款
解析:解析:民政部门支付给个人的生活困难补助和保险赔款,免征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