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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务应急响应处置指导意见》京工函〔2019〕35号 地震应急响应处置预案,发生3.0级至4.0级以下地震时,列车列车限速45km/h。
所有上线作业必须设置驻站联络员和现场防护员,开通后需设置减速信号的施工、钢轨探伤仪(含双轨探伤仪)天窗点外探伤作业以及瞭望不良地段的作业等须在作业地点两端规定距离设置远端防护员;通讯联络不良地段的作业须设置中间联络员。
集团公司启动三级应急响应时,相关站段主管安全(生产)或值班领导在安全生产调度指挥中心或处置现场指挥。响应启动5分钟内,业务科室干部须到达安全生产调度指挥中心,全过程开展应急指挥、技术指导等工作。
集团公司启动一、二级应急响应时,相关站段主要领导在安全生产调度指挥中心或处置现场指挥。响应启动10分钟内,站段领导和业务科室干部须到达安全生产调度指挥中心,全过程开展应急指挥、技术指导等工作。
道口工值班应注意瞭望列车、信号显示、警铃音响、道口交通情况和道机(车)联控情况,在列车通过前后适时关、开栏杆或栏门。
双线或多线地段道口,列车通过后,必须确认其他线路无列车驶来,多人看守道口应先互对信号后方可开放栏杆或栏门。
如道口发生故障,应按《普速铁路线路修理规则》的规定先进行防护,然后迅速进行处理。
对无缝线路和道岔、调节器钢轨的现场焊缝除按规定周期探伤外,还应使用焊缝探伤仪进行全断面探伤,现场闪光焊、数控气压焊焊缝每年检查不少于1遍,铝热焊焊缝每半年检查不少于1遍。
对轨道检查车查出的Ⅲ级偏差处所应及时处理,对查出的Ⅲ级偏差处所,或II级偏差且车辆动力学指标超限处所立即限制行车速度并处理。
线路设备状态评定,是对正线线路设备质量基本状况的检查评定,是考核各级线路设备管理工作和线路设备状态改善情况的基本指标。线路设备状态评定是安排线路大、维修计划的主要依据。工务段应根据设备变化规律、季节特点以及结合设备日常检查对线路设备状态进行评定,具体办法由铁路局集团公司规定。
《普速铁路线路修理规则》第6.5.6条 线路大修每完成4~6 km(铺设无缝线路为一个区间),经施工单位自验并做好记录,及时向铁路局集团公司提请验收。铁路局集团公司应及时组织施工单位和设备接管单位,按照设计文件及有关验收标准进行验收。
验收其他工程时,应参照线路大修进行质量评定。具体验收办法由铁路局集团公司规定。
轨道静态几何不平顺容许偏差管理值中,作业验收管理值为线路设备大修、计划维修和临时补修作业的质量检查标准;计划维修管理值为安排轨道维修计划的质量管理标准;临时补修管理值为应及时进行轨道整修的质量控制标准;限速管理值为保证列车运行平稳性和舒适性,需立即封锁并进行整修的质量控制标准;封锁管理值为保证列车运行平稳性,需立即限速并进行整修的质量控制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