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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车手柄非零位停车,若手柄没有变化,非零位再起车,不执行手柄防溜报警模式。(监控手册)
机车手柄在零位,由停车状态移动,速度>3km/h或走行距离>10米时,产生“注意手柄防溜”报警,司机10秒内按压【警惕】键或加载时,一次性解除报警,否则监控装置实施紧急制动,同时产生“手柄防溜动作”语音提示。(监控手册)
监控装置降级状态下,按固定模式限速值+10km/h确定紧急固定模式限速值。(监控手册)
进入降级状态后两端均有操作权。(监控手册)
监控装置降级状态下,机车信号显示停车信号时,重载列车(牵引总重5500吨以上)20km/h以下,当速度高于5km/h,监控装置周期报警,无卸载和紧急制动控制,但防溜控制除外。(监控手册)
监控运行中严禁擅自降级运行。(监控手册)
客运列车如需改变原径路反方向运行时,在取得相应行车凭证前提下,必须在停车状态下方可对监控装置进行操作,输入反方向区段号、车站号、并需选择原车速等级后开车灯点亮。当恢复正方向运行时,停车状态下方可对监控装置进行操作,输入对应正方向区段号、车站号、选择原车速等级,重新对标开车。(监控手册)
运行中严禁在前方地面信号机显示停车信号的情况下关闭监控装置。(监控手册)
司机发现支线号输入错误(含漏输)应立即修正,错过修改时机的要将速度控制在出站信号机前能停车的速度,重新输入正确的数据并注意进行距离的准确调整。
列车进站停车,司机应按规定的机车停车位置(地面目标)操纵列车停车,严禁以监控装置显示的距离臆测停车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