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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用户逾期不交纳电信费用的,电信业务经营者有权要求补交电信费用,并可按照所欠费用每日加收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信息产业部令第36号)规定:经营增值电信业务,业务覆盖范围在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的,须经国务院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取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对套餐内语音通信、短信和上网服务,使用量接近套餐限量前,通过客户主动申请,可以为其提供提醒服务,包括已使用量、套餐限量等信息。
在与用户发生争议、尚未解决的情况下,电信业务经营者应负责保存相关原始资料。
经营者应当听取消费者对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意见,接受消费者的监督。
电信用户出现异常的巨额电信费用时,电信业务经营者一经发现,应当尽可能迅速告知电信用户,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巨额电信费用,是指突然出现超过电信用户此前三个月平均电信费用5倍以上的费用。
电信业务经营者向电信用户提供的消费提醒服务,应予以免费,该消费提醒记录至少保留十二个月。
对漫游至国际及港澳台地区的移动电话用户,电信业务经营者应主动、及时提醒用户当地漫游通话、短信、移动数据流量等业务的收费标准及其他有关注意事项。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可根据情况出具。
电信业务经营者在为用户开通包月付费或需要用户支付功能费的服务项目时,应征得用户的同意。征得用户同意的凭证作为电信服务协议的补充协议,与电信服务协议具有同等的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