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Ⅰ、Ⅲ、Ⅳ、Ⅴ
B、 Ⅰ、Ⅱ、Ⅲ、Ⅳ
C、 Ⅰ、Ⅱ、Ⅴ、Ⅵ
D、 Ⅰ、Ⅲ、Ⅳ、Ⅵ
答案:A
解析:解析:《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第3.0.2.1条规定,参与居住区用地平衡的用地应为构成居住区用地的四项用地,其他用地不参与平衡。
A、 Ⅰ、Ⅲ、Ⅳ、Ⅴ
B、 Ⅰ、Ⅱ、Ⅲ、Ⅳ
C、 Ⅰ、Ⅱ、Ⅴ、Ⅵ
D、 Ⅰ、Ⅲ、Ⅳ、Ⅵ
答案:A
解析:解析:《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第3.0.2.1条规定,参与居住区用地平衡的用地应为构成居住区用地的四项用地,其他用地不参与平衡。
A. 排水管
B. 电力电缆
C. 热力管
D. 电信电缆
解析:解析:
A. 热力管应在电缆、煤气、给水和排水管上面
B. 电力电缆应在热力管和电信电缆上面
C. 煤气管布置在其他管线上面
D. 氧气管应低于乙炔管,高于其他管线
解析:解析:《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第8.2.5条规定,地下管线交叉布置时,应符合下列要求:排水管在污水管上面;可燃气体管道在除热力管道除外的其他管道上面;电力电缆应在热力管道下面,其他管道上面;热力管道应在可燃气体管道及给水管道上面。
A. 网格通线表示测量坐标网
B. 坐标网中宜用“X”代表东西方向轴线
C. 测量坐标代号宜用“X、Y”表示
D. 坐标网中宜用“B”代表南北方向轴线
解析:解析:
A. 由室外地面到建筑物最高点之间的高度值
B. 建筑槽口或女儿墙的标高值
C. 由室外地面到建筑檐口或女儿墙之间的高度值
D. 建筑物最高点的标高值
解析:解析:参见《建筑设计防火规范》。A.0.1建筑高度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1)建筑屋面为坡屋面时,建筑高度应为建筑室外设计地面至其檐口与屋脊的平均高度。(2)建筑屋面为平屋面(包括有女儿墙的平屋面)时,建筑高度应为建筑室外设计地面至其屋面面层的高度。(3)同一座建筑有多种形式的屋面时,建筑高度应按上述方法分别计算后,取其中最大值。
A. 84.70m
B. 84.60m
C. 84.80m
D. 84.40m
解析:解析:
A. 8
B. 10
C. 12
D. 15
解析:解析:《剧场建筑设计规范》规定,剧场基地应至少有一面连接城镇道路,或直接通向城市道路的空地。连接的城市道路可通行宽度不应小于剧场安全出口宽度的总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800座及以下,不应小于8m;801~1200座,不应小于12m;1201座以上,不应小于15m。
A. 一类居住用地
B. 二类居住用地
C. 三类居住用地
D. 四类居住用地
解析:解析:一类居住用地、四类居住用地毗邻高速路;三类居住用地过于偏僻,远离城市公交枢纽;二类居住用地周边景观良好,设施齐备,且西面有绿化设施将高速路隔开。
A. 垃圾站不应大于100m
B. 小学校不宜大于500m
C. 托儿所、幼儿园不宜大于400m
D. 中学校不宜大于1500m
解析:解析:《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表中规定:托儿所、幼儿园不宜大于300m;小学校不宜大于500m;中学校不宜大于1000m;垃圾站不应大于70m。
A.
B.
C.
D.
解析:解析:
A. 建筑物屋顶的雨水应集中引入地面透水区域,如绿地、透水地面
B. 用地内的庭院、停车库、人行道、自行车道等地段应用透水材铺装,或建设汇流设施将雨水引入透水区
C. 景观水池应设计建设成雨水贮存设施
D. 草坪、绿地不能滞留雨水,且其应高出周围地面
解析:解析:《关于加强建设工程用地内雨水资源利用的暂行规定》规定,雨水利用应因地制宜,工程一般采用就地入渗和贮存利用等方式。(1)如果地面硬化利用类型为建筑物屋顶,其雨水应集中引入地面透水区域,如绿地、透水路面等,进行蓄渗回灌或者引入储水设施蓄存利用。(2)如果地面硬化利用类型为建设工程的庭院、广场、停车场及人行道、步行街、自行车道等,应首先按照建设标准选用透水材料铺装,或建设汇流设施将雨水引入透水区域蓄渗回灌或引入储水设施蓄存利用。(3)如果地面硬化利用类型为城市主干道、交通主干道等基础设施,其路面雨水应结合沿线的绿化灌溉,设计建设利用设施。(4)建设工程的附属设施应与雨水利用工程相结合。景观水池应设计建设为雨水贮存设施,草坪绿地应设计建设为雨水滞留设施。用于滞留雨水的绿地须低于周围地面,但与地面高差最大不应超过20c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