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建筑物屋顶的雨水应集中引入地面透水区域,如绿地、透水地面
B、 用地内的庭院、停车库、人行道、自行车道等地段应用透水材铺装,或建设汇流设施将雨水引入透水区
C、 景观水池应设计建设成雨水贮存设施
D、 草坪、绿地不能滞留雨水,且其应高出周围地面
答案:D
解析:解析:《关于加强建设工程用地内雨水资源利用的暂行规定》规定,雨水利用应因地制宜,工程一般采用就地入渗和贮存利用等方式。(1)如果地面硬化利用类型为建筑物屋顶,其雨水应集中引入地面透水区域,如绿地、透水路面等,进行蓄渗回灌或者引入储水设施蓄存利用。(2)如果地面硬化利用类型为建设工程的庭院、广场、停车场及人行道、步行街、自行车道等,应首先按照建设标准选用透水材料铺装,或建设汇流设施将雨水引入透水区域蓄渗回灌或引入储水设施蓄存利用。(3)如果地面硬化利用类型为城市主干道、交通主干道等基础设施,其路面雨水应结合沿线的绿化灌溉,设计建设利用设施。(4)建设工程的附属设施应与雨水利用工程相结合。景观水池应设计建设为雨水贮存设施,草坪绿地应设计建设为雨水滞留设施。用于滞留雨水的绿地须低于周围地面,但与地面高差最大不应超过20cm。
A、 建筑物屋顶的雨水应集中引入地面透水区域,如绿地、透水地面
B、 用地内的庭院、停车库、人行道、自行车道等地段应用透水材铺装,或建设汇流设施将雨水引入透水区
C、 景观水池应设计建设成雨水贮存设施
D、 草坪、绿地不能滞留雨水,且其应高出周围地面
答案:D
解析:解析:《关于加强建设工程用地内雨水资源利用的暂行规定》规定,雨水利用应因地制宜,工程一般采用就地入渗和贮存利用等方式。(1)如果地面硬化利用类型为建筑物屋顶,其雨水应集中引入地面透水区域,如绿地、透水路面等,进行蓄渗回灌或者引入储水设施蓄存利用。(2)如果地面硬化利用类型为建设工程的庭院、广场、停车场及人行道、步行街、自行车道等,应首先按照建设标准选用透水材料铺装,或建设汇流设施将雨水引入透水区域蓄渗回灌或引入储水设施蓄存利用。(3)如果地面硬化利用类型为城市主干道、交通主干道等基础设施,其路面雨水应结合沿线的绿化灌溉,设计建设利用设施。(4)建设工程的附属设施应与雨水利用工程相结合。景观水池应设计建设为雨水贮存设施,草坪绿地应设计建设为雨水滞留设施。用于滞留雨水的绿地须低于周围地面,但与地面高差最大不应超过20cm。
A. 田园城市(18世纪末)伊勃尼阿·霍华德
B. 邻里单位(20世纪20~30年代)克利莱思司·佩利
C. 绿色城市(20世纪20~30年代)华脱尔·格罗皮乌斯
D. 城市建筑生态学(20世纪60年代)鲍罗·索勒里
解析:解析:田园城市-19世纪末英国社会活动家E.霍华德关于城市规划的设想提出了田园城市的概念,20世纪初以来对世界许多国家的城市规划有很大影响。邻里单位——为了吸引更多的日本移民,新京规划相当重视住宅区的建设。美国人C.佩里(ClarenceA.Perry)受到1926年的田园集合住宅的启发,在1929年最早提出“邻里单位”的概念。绿色城市理论一绿色城市理论最早由现代建筑运动大师勒·柯布西埃在1930年布鲁塞尔展出的“光明城”规划里提出的。城市建筑生态学-20世纪60年代初鲍罗·索勒里提出了“城市生态建筑学”的新概念。
A. 山地、平原
B. 山地、丘陵、平原
C. 丘陵、平原、盆地
D. 山地、丘陵、盆地
解析:解析:从自然地理角度宏观地划分地形的类型,大体有山地、丘陵与平原三类。
A. 多层及中高层点式住宅与侧面有窗的各种层数住宅之间考虑防火间距即可
B. 高层与各种多层住宅之间大于9m
C. 高层住宅之间大于13m
D. 多层条式住宅大于6m
解析:解析:《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规定:第5.0.2条住宅间距应以满足日照要求为基础,综合考虑采光、通风、消防、防灾、管线埋设、视觉卫生等要求确定。第5.0.2.3条住宅侧面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①条式住宅,多层之间不宜小于6m;高层与各种层数住宅之间不宜小于13m;②高层塔式住宅、多层和中高层点式住宅与侧面有窗的各种层数住宅之间应考虑视觉卫生因素,适当加大间距。
A. 中等城市洪水重现期≥50~100年
B. 特别重要城市洪水重现期≥200年
C. 重要城市洪水重现期≥100~200年
D. 小城市洪水重现期≥15年
解析:解析:
A. 办公楼
B. 展览馆
C. 医院
D. 商场
解析:解析:在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展司编写的《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规划·建筑)》所给出的大城市大中型民用建筑停车位参考指标中,每1000㎡配建车位数分别是:办公2.5~4.5、展览馆2.5~4.0、医院2.0~3.0、商场2.0~2.5。
A. 建筑抗震设防类别,按使用功能的重要性可分为甲、乙、丙、丁四类
B. 6000座及以上的大型体育馆列为乙类
C. 1200座及以上的大型影剧院列为乙类
D. 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商业活动场所列为乙类
解析:解析:参见《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第3.0.2条建筑工程应分为以下四个抗震设防类别:(1)特殊设防类:指使用上有特殊设施,涉及国家公共安全的重大建筑工程和地震时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等特别重大灾害后果,需要进行特殊设防的建筑。简称甲类。(2)重点设防类:指地震时使用功能不能中断或需尽快恢复的生命线相关建筑,以及地震时可能导致大量人员伤亡等重大灾害后果,需要提高设防标准的建筑。简称乙类。(3)标准设防类:指大量的除1、2、4款以外按标准要求进行设防的建筑。简称丙类。(4)适度设防类:指使用上人员稀少且震损不致产生次生灾害,允许在一定条件下适度降低要求的建筑。简称丁类。第6.0.3条体育建筑中,规模分级为特大型的体育场,大型、观众席容量很多的中型体育场和体育馆(含游泳馆),抗震设防类别应划为重点设防类。第6.0.4条文化娱乐建筑中,大型的电影院、剧场、礼堂、图书馆的视听室和报告厅、文化馆的观演厅和展览厅、娱乐中心建筑,抗震设防类别应划为重点设防类。第6.0.5条商业建筑中,人流密集的大型的多层商场抗震设防类别应划为重点设防类。当商业建筑与其他建筑合建时应分别判断,并按区段确定其抗震设防类别。
A. 建筑的内院或天井,当其短边长度超过24m时,宜设有进入内院或天井的消防车道
B. 有封闭内院或天井的建筑物沿街时,应设置连通街道和内院(或天井)的人行通道,其间距不宜大于80m
C. 当建筑的沿街长度超过150m且两长边设置消防车道时,应在适中位置设置穿过建筑的消防车道
D. 建筑周围设环形消防车道的,其总长度超过220m时应在适中位置设置穿过建筑的消防车道
解析:解析:参见《建筑设计防火规范》。7.1.1街区内的道路应考虑消防车的通行,道路中心线间的距离不宜大于160m。当建筑物沿街道部分的长度大于150m或总长度大于220m时,应设置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7.1.4有封闭内院或天井的建筑物,当内院或天井的短边长度大于24m时,宜设置进入内院或天并的消防车道;当该建筑物沿街时,应设置连通街道和内院的人行通道(可利用楼梯间),其间距不宜大于80m。
A. 湿陷性黄土:又名大孔土,遇水浸湿渭后,大孔结构瞬间崩碎
B. 无
C. 膨胀土:一种砂土,在一定荷载下,受水浸湿时,土体膨胀,干燥失水时,土体收缩
D. 岩溶(喀斯特):有地下水活动的石灰岩地区,经常容易形成岩溶(喀斯特)地基
解析:解析:参见《建筑设计资料集-6》。建筑工程中将土(岩石除外)分为几大类,即碎石土、砂土、粉土、黏性土和人工填土;碎石和砂土统称为无黏性土;粉土既不同于黏性土,又有别于砂土,是介于二者之间的土;膨胀土是一种非饱和的、结构不稳定的黏性土,而非砂土。
A. 建筑的内院或天井当其短边长度超过24m时,宜设有进入内院或天井的消防车道
B. 当多层建筑的总长度超过220m时,应在适中位置设置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
C. 当多层建筑的沿街长度超过150m时,应在适中位置设置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
D. 当建筑的周围设环形消防车道时,如建筑的总长度超过220m,应在适中位置设置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
解析:解析:D项,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当设置穿过建筑物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
A. 2m
B. 2.5m
C. 3m
D. 3.5m
解析:解析:《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第8.1.9.1条规定,长条形停车场宜分成15~20m长的段,每段应设一个出入口,其宽度不得小于3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