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坡度20°左右的坡
B、 坡面高低不同、有陷落松塌现象
C、 无高大直立树木
D、 泉、湿地发育
答案:A
解析:解析:强震山区不稳定滑坡体具有下列因素:(1)滑坡体坡度较陡,而且延伸较长,坡面高低不平。(2)后壁不高,有擦痕。(3)滑坡表面有泉水、湿地,且有新生冲沟。(4)滑坡前缘斜坡较陡,土石松散,小型坍塌时有发生,并面临河水冲刷的危险。(5)滑坡体上无巨大直立树木。(6)前缘有成排或季节性泉水溢出。(7)滑坡体上建筑物及地面有开裂、倾斜,下座等现象。
A、 坡度20°左右的坡
B、 坡面高低不同、有陷落松塌现象
C、 无高大直立树木
D、 泉、湿地发育
答案:A
解析:解析:强震山区不稳定滑坡体具有下列因素:(1)滑坡体坡度较陡,而且延伸较长,坡面高低不平。(2)后壁不高,有擦痕。(3)滑坡表面有泉水、湿地,且有新生冲沟。(4)滑坡前缘斜坡较陡,土石松散,小型坍塌时有发生,并面临河水冲刷的危险。(5)滑坡体上无巨大直立树木。(6)前缘有成排或季节性泉水溢出。(7)滑坡体上建筑物及地面有开裂、倾斜,下座等现象。
A. 交通线要明确清晰,易识别
B. 要符合使用规律和活动特点
C. 要避免干扰和相互冲突,交通流线应迂回设置
D. 要符合交通运输自身的技术要求
解析:解析:交通流线应避免迂回干扰及相互冲突。
A. 23.85m
B. 26.1m
C. 24.75m
D. 27m
解析:解析:D=(18m-0.6m-0.9m)/(1:1.5)=24.75m.
A. 最高山、高山、中山、中低山和低山五类
B. 高山、中高山、中山、低中山和低山五类
C. 最高山、高山、中山和低山四类
D. 高山、中山、低山三类
解析:解析:
A. 在出入口边线与车道中心线交点作视点的120°范围内至边线外7.5m以上不应有遮挡视线的障碍物
B. 出入口距离桥隧坡道起止线应大于50m
C. 大中型停车库应不少于两个车辆出入口
D. 单向行驶时出入口宽度不应小于5m
解析:解析:参见《车库建筑设计规范》。1.参见《车库建筑设计规范》。4.2.4车辆出入口宽度,双向行驶时不应小于7m,单向行驶时不应小于4m。2.《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8.1.8机动车公共停车场出入口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8.1.8.1出入口应符合行车视距的要求,并应右转出入车道;8.1.8.2出入口应距离交叉口、桥隧坡道起止线50m以远;
A. 0.5m
B. 1.0m
C. 1.2m
D. 1.5m
解析:解析:台阶式用地的台阶之间应用护坡或挡土墙连接,相邻台地间高差大于1.5m时应在挡土墙或坡比值大于0.5的护坡顶面加设安全防护设施。
A. 责令改正,处以罚款
B. 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
C. 承担赔偿责任
D.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解析: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73条规定,建筑设计单位不按照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进行设计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造成工程质量事故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A. 距大中城市主干道交叉口的距离,自道路红线交叉点量起不应小于60m
B. 距非道路交叉口的过街人行道(包括引道、引桥和地铁出入口)最边缘线不应小于4m
C. 距公共交通站台边缘不应小于10m
D. 距公园、学校、儿童及残疾人等建筑的出入口不应小于20m
解析:解析:《民用建筑设计通则》第4.1.5条规定,基地机动车出入口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①与大中城市主干道交叉口的距离,自道路红线交叉点量起不应小于70m;②与人行横道线、人行过街天桥、人行地道(包括引道、引桥)的最边缘线不应小于5m;③距地铁出入口、公共交通站台边缘不应小于15m;④距公园、学校、儿童及残疾人使用建筑的出入口不应小于20m。
A. 交通方便,面临两条城市道路
B. 便于利用城市基础设施市基础设施
C. 地形较规整
D. 邻近小学校
解析:解析:根据《医院规范》第2.1.2条,基地选择应符合下列要求:①交通方便,宜面临两条城市道路;②便于利用城市基础设施;③环境安静,远离污染源;④地形力求规整;⑤远离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和贮存区,并远离高压线路及其设施;⑥不应邻近少年儿童活动密集场所。
A. 将住宅楼改为综合楼,以满足办公、商业的要求
B. 现在先按住宅设计,考虑留有余地,保持灵活性,以便将来在施工时,再通过洽商修改,改为办公楼
C. 建筑师通过熟人关系,代表开发商去申请修改用地性质
D. 协助开发商提出修改用地性质的理由及具体方案设想,向有关规划部门提出报告,申请批准改变用地性质
解析:解析:本题涉及建筑用地性质变更问题,应先向有关规划部门提出报告,申请改变用地性质。
A. 日照
B. 防热
C. 防寒
D. 冰雹
解析:解析:根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第5.0.3.3条,在Ⅰ、Ⅱ、Ⅵ、Ⅶ严寒和寒冷建筑气候区,主要应利于住宅冬季的日照、防寒、保温与防风沙的侵袭;在Ⅲ、Ⅳ夏热冬冷建筑气候区,主要应考虑住宅夏季防热和组织自然通风、导风入室的要求;在V温和建筑气候区,主要应满足防雨和通风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