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Ⅰ区域
B、 Ⅱ区域
C、 Ⅲ区域
D、 Ⅳ区域
答案:D
解析:解析:老年公寓要求安静但又需要出入方便,不能紧邻城市干道,也不能远离干道,图中Ⅰ和Ⅲ区域离出入口太远,出入不方便;Ⅱ区域紧靠干道,影响老年人休息;因此,只有Ⅳ区域符合老年公寓的选址要求。
A、 Ⅰ区域
B、 Ⅱ区域
C、 Ⅲ区域
D、 Ⅳ区域
答案:D
解析:解析:老年公寓要求安静但又需要出入方便,不能紧邻城市干道,也不能远离干道,图中Ⅰ和Ⅲ区域离出入口太远,出入不方便;Ⅱ区域紧靠干道,影响老年人休息;因此,只有Ⅳ区域符合老年公寓的选址要求。
A. 场地Ⅰ
B. 场地Ⅱ
C. 场地Ⅲ
D. 场地Ⅳ
解析:解析:山脊标高为18m,场地Ⅱ标高约10m,面向景观可盖二层建筑不会超过山脊;场地Ⅳ标高约13m,盖二层建筑将会超过山脊。
A. 宅间小路
B. 居住区道路
C. 居民小汽车的停放场地
D. 小区路及组团路
解析:解析:
A. 无
B.
C.
D.
解析:解析:
A. 建筑物的台阶
B. 建筑基础
C. 地下室
D. 基地内的连接城市管线的地下管线
解析:解析:《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第4.2.1,第4.2.2规定:建筑物及附属设施不得突出道路红线和用地红线建造,不得突出的建筑突出物为:地下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包括结构挡土桩、挡土墙、地下室、地下室底板及其基础、化粪池等;地上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包括门廊、连廊、阳台、室外楼梯、台阶、坡道、花池、围墙、平台、散水明沟、地下室进排风口、地下室出入口、集水井、采光井等;除基地内连接城市的管线、隧道、天桥等市政公共设施外的其他设施。
A. 以集中建设为主、配建为辅
B. 可以以集体宿舍形式建设
C. 可以在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内建设
D. 单套建筑面积要严格控制在60㎡以下
解析:解析:(1)公共租赁住房房源通过新建、改建、收购、在市场上长期租赁住房等方式多渠道筹集。新建公共租赁住房以配建为主,也可以相对集中建设。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尽可能安排在交通便利、公共设施较为齐全的区域,同步做好小区内外市政配套设施建设。(2)在外来务工人员集中的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按照集约用地的原则,统筹规划,引导各类投资主体建设公共租赁住房,面向用工单位或园区就业人员出租。(3)新建公共租赁住房主要满足基本居住需求,应符合安全卫生标准和节能环保要求,确保工程质量安全。成套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单套建筑面积要严格控制在60㎡以下。以集体宿舍形式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应认真落实宿舍建筑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
A. 两个口,达到人员和废弃物分流
B. 两个口,达到人员和尸体分流
C. 两个口,达到人员和废弃物以及尸体分流
D. 三个口,达到人员、废弃物以及尸体分流
解析:解析:
A. 公共绿地
B. 宅旁绿地
C. 道路绿地
D. 全部绿地
解析:解析:《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第7.0.5条规定,居住区内公共绿地的总指标,应根据居住人口规模分别达到:组团不少于0.5㎡/人,小区(含组团)不少于1㎡/人,居住区(含小区与组团)不少于1.5㎡/人,并应根据居住区规划布局形式同意安排、灵活使用。
A. 水土保持
B. 修筑梯田
C. 封山育林
D. 修建排洪沟、拦洪坝
解析:解析:修建排洪沟、拦洪坝是防山洪危害的主要措施。
A. 紧急避震疏散场所人均有效避难面积不小于1㎡
B. 固定避震疏散场所人均有效避难面积不小于2㎡
C. 超高层建筑避难层(间)不能作为紧急避震疏散场所
D. 紧急避震疏散场所的服务半径宜为500m,固定避震疏散场所的服务半径宜为2~3km
解析:解析:《城市抗震防灾规划标准》规定:8.2.8避震疏散场所每位避震人员的平均有效避难面积,应符合:(1)紧急避震疏散场所人均有效避难面积不小于1㎡,但起紧急避震疏散场所作用的超高层建筑避难层(间)的人均有效避难面积不小于0.2㎡;(2)固定避震疏散场所人均有效避难面积不小于2㎡。8.2.9避震疏散场地的规模:紧急避震疏散场地的用地不宜小于0.1h㎡,固定避震疏散场地不宜小于1h㎡,中心避震疏散场地不宜小于50h㎡。8.2.10紧急避震疏散场所的服务半径宜为500m,步行大约10min之内可以到达;固定避震疏散场所的服务半径宜为2~3km,步行大约1h之内可以到达。
A. A处
B. B处
C. C处
D. D处
解析:解析:A、B山头中间夹缝处即D处为山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