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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1、阳光设备材料公司(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21年3月,实际缴纳增值税18万元,进口设备一台,海关代征增值税3万元。请计算阳光设备材料公司2021年3月应缴纳的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单选题
37、纳入产教融合试点的企业属于集团企业的,其下属成员单位对职业教育有实际投入的,也可按财税〔2019〕46号文的规定抵免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
单选题
36、依据财税〔2019〕13号文规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半征收六税两费。()
单选题
35、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依法享受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财税〔2019〕13号文优惠。()
单选题
34、教育费附加属于政府性基金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地方教育附加不属于政府性基金,不纳入预算管理。()
单选题
33、经税务机关正式审核批准的当期免抵的增值税税额,同时免征教育费附加。()
单选题
32、因为教育费附加是以增值税和消费税的实际缴纳税额为计税依据而计征的,所以增值税和消费税退税了,教育费附加也一定退费。()
单选题
31、某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申报销售额为45万元,无代开增值税专票,增值税税率为3%,无进项抵扣,当季应当缴纳教育费附加405元。()
单选题
30、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均属于地方级收入。()
单选题
29、财税〔2016〕12号文件的适用对象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