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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控车载设备的“机车信号”( )时,表示不预告列车运行前方进路开通状态及地面信号开放状态。
动车组救援动车组,在故障动车组尾部救援时,开放出站信号,担当救援的动车组按( )进入区间。
在故障动车组前部救援时,在距被救援列车( ) m 处一度停车,与被救援列车联系确认后进行作业。
在故障动车组前部救援时,担当救援的动车组按隔离模式进入区间,在接近被救援列车 2 km 时,以在瞭望距离内能够随时停车的速度运行,最高不超过( )。
使用机车救援动车组时,连挂前,司机须与列车调度员联系,在得到列车调度员已发布邻线限速( )及以下的调度命令(妨碍邻线及组织旅客疏散时为已扣停邻线列车)的口头指示后,方可开始作业。
列车运行中碰撞异物影响行车安全时,如检查未发现异常情况,列车调度员向本线后续首列发布口头指示限速( ) 运行,限速位置按碰撞异物地点前后各 2 km 确定。
动车组列车运行途中,司机发现晃车时,应( )并向列车调度员(车站值班员)报告晃车地点及晃车时列车运行速度。
动车组在区间被迫停车后须返回后方站时,司机根据调度命令,在动车组列车运行方向(折返)前端操作,列车改按( )返回,运行速度不得超过 40 km/h。
在不得已情况下,列车必须在区间退行时,其退行速度不得超过( )。
动车组反方向运行时,在 CTCS-2 级区段,在 250km/h 线路上最高允许速度为(C),在200km/h线路上最高允许速度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