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员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警示诫勉主要包括:
答案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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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员工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玩忽职守,贻误工作,情节较重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
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员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各相关部门(单位)应在处理决定生效日起()内完成处理决定执行,并将执行结果反馈至领导小组办公室;特殊情况下,可以适当延长办理期限,但办理期限最长不得超过()。
集团公司员工无正当理由经常旷工,情节严重的,予以降级或者撤职;连续旷工超过()个工作日或12个月内累计旷工超过()个工作日的,予以开除。
集团公司员工无正当理由经常迟到、早退,12个月内累计超过18次的,予以()。
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员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受到处分的,同时应进行适当的绩效薪酬扣减,扣减金额按处分决定前12个月个人绩效薪酬的一定比例确定。其中,受到警告处分的,扣减比例为()%。
依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员工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受到处分的,同时应进行适当的绩效薪酬扣减,扣减金额按处分决定前12个月个人绩效薪酬的一定比例确定。其中,受到记过处分的,扣减比例为()%。
集团公司员工因酒驾、打架斗殴、侵占、盗窃、诈骗、贿赂、参与赌博等行为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的,或因其他行为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的,予以警告、记过或者记大过;情节严重的,予以()、()或者()。
集团公司员工吸食、注射毒品,组织赌博,组织、支持、参与卖淫、嫖娼、色情淫乱活动的,予以()或者()。
集团公司员工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较轻,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予以();造成不良影响的,予以()。
集团公司员工受到责令辞职、免职处理的,()个月内不得安排领导职务,24个月内不得担任高于原职务层次的领导职务或者晋升职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