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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97.大型养路机械在封锁区段独自运行时,必须正确设置GYK控制模式,续行车辆速度不得大于前行车辆速度且续行间隔不得小于50m;续行间隔大于300m时,速度不得超过40km/h;续行间隔50~300m时,速度不得超过20km/h,并应做好随时停车的准备。
696.大型养路机械应逐步安装声光报警装置,遇邻线列车通过时,应提前开启声光报警装置,提示地面作业人员及时下道避车。
695.自轮运转车辆车顶两端应安装黄色警示灯或声光报警设备,遇有降雾、暴风雨(雪)、扬沙等恶劣天气及夜间运用时应开启。在夜间或隧道作业时,现场应有充足的照明。
694.严禁在大型养路机械、局管路用车上吸烟,加注燃油时应注意防火,严禁在油箱附近及加油作业中吸烟;除生产生活必须外,严禁在自轮运转车辆及附挂车辆上或附近使用明火。
693.自轮运转车辆及附挂车辆的消防安全规定:发动机、转向架、工作装置等结构及周边应干净整洁,无易燃易爆物品,油液管路无渗漏、腐蚀、龟裂等。
692.自轮运转车辆连挂车辆时,严格按照十车、五车、三车距离控制速度,距被挂车10m前、3m处两度停车。
691.大型养路机械、轨道作业车等在同一区间作业时,应做好各车之间的防护。
690.自轮运转车辆及附挂车辆需解列作业时,应明确解列地点、各自作业范围、连挂时间及地点、防护措施、联系方式等。
689.发现自轮运转车辆或附挂车辆制动、走行及与安全有关的总成、部件有故障时,应停止运行或作业;司机应及时通知车站值班员(列车调度员),并采取应急措施。
688.在车站或驻地停留时,应拧紧两端车辆的人力制动机或进行驻车制动,设置止轮器并加锁,夜间机组两端以双面红色信号灯光防护,并关闭电源、车窗,锁好车门后,车上人员方准离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