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题目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事故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发电厂、变电站运行值班人员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立即采取停运发电机组和输变电设备等紧急处置措施。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指导电力企业加强电力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制度。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不得伪造、隐匿或者毁灭相关证据。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在事故调查组成立后将相关材料、资料移交事故发生地电力监管机构。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报告、应急处置和依法调查处理。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事故发生后,国务院电力监管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准确报告事故情况,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防止事故扩大,减轻事故损害。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由单一输电线路或者单一变电站供电的其他设区的市、县级市,其电网减供负荷或者造成供电用户停电的事故等级划分标准,由电力企业另行制定,报国务院电力监管机构批准。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由独立的或者通过单一输电线路与外省连接的省级电网供电的省级人民政府所在地城市,其电网减供负荷或者造成供电用户停电的事故等级划分标准,由国务院电力监管机构另行制定,报国务院批准。
《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电力事故等级划分标准的部分项目需要调整的,由国务院电力监管机构提出方案,报国务院批准。
《电力设施保护条例》规定:未经批准或未采取安全措施,在电力设施周围或在依法划定的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爆破或其他作业,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由电力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作业、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