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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贵州省农村信用社消费者投诉管理办法(2022版)》(黔农信办发〔2022〕109号),各级机构在投诉处理过程中,可以根据需要向投诉人提出通过调解方式解决消费纠纷的建议。投诉人同意调解的,各级机构和投诉人应向调解组织提出申请。调解期间要不要计入投诉处理期限。
根据《贵州省农村信用社消费者投诉管理办法(2022版)》(黔农信办发〔2022〕109号),投诉处理机构应妥善保存投诉资料(包括各类视频、录音、台账、系统相关记录及业务凭证等与投诉处理相关的材料),留存时间自投诉办结之日起不少于多长时间?法律、法规或相关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根据《贵州省农村信用社消费者投诉管理办法(2022版)》(黔农信办发〔2022〕109号),投诉处理机构应指定与被投诉事项无直接利益关系的人员处理消费者投诉,对于重大、复杂以及可能对全省农信产生较大影响的投诉事件,应由谁来牵头处理?
根据《贵州省农村信用社消费者投诉管理办法(2022版)》(黔农信办发〔2022〕109号),投诉处理机构应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消费者投诉。情况复杂或有特殊原因的,可适当延长处理期限,并向转办单位书面说明处理进展情况、处理原则、与投诉人协商的结果等,提出明确办结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多少天?投诉处理机构应及时以短信、邮件、信函等方式告知消费者延长的期限及理由。
根据《贵州省农村信用社消费者投诉管理办法(2022版)》(黔农信办发〔2022〕109号),( )应切实履行投诉处理主体责任,负责其投诉工作的管理、指导和考核,协调、督促其分支机构妥善处理各类投诉。
根据《贵州省农村信用社消费者投诉管理办法(2022版)》(黔农信办发〔2022〕109号),( )负责对辖内行社投诉管理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和管理,牵头对辖内投诉情况进行分析总结。
根据《贵州省农村信用社消费者权益保护审查管理办法(2022版)》(黔农信办发〔2022〕112号),尊重并保障消费者的( ),应依法保障金融消费者在购买金融产品和接受金融服务过程中的财产安全,严格区分机构自身资产与客户资产,不得挪用、占用客户资金。
根据《贵州省农村信用社消费者权益保护审查管理办法(2022版)》(黔农信办发〔2022〕112号),尊重并保障消费者的( ),不得存在以营销金融产品或者服务替代金融知识普及与消费者教育情形。
根据《贵州省农村信用社消费者权益保护审查管理办法(2022版)》(黔农信办发〔2022〕112号),各业务管理部门原则上应按审查意见,修改完善送审制度、协议或宣传文本,并在收到审查意见后多少个工作日内,向消保审查归口管理部门书面反馈消保审查意见采纳情况。未采纳审查意见的,应具体说明理由及潜在风险评估情况。
根据《贵州省农村信用社消费者权益保护审查管理办法(2022版)》(黔农信办发〔2022〕112号),消保审查归口管理部门原则上收到送审文本后几个工作日内出具审查意见书,需另行补充材料的,审查时限自补充材料送达之日起计算?
